香港“双学三子”上诉得直免入狱

时间:2018-02-07 09:2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双学三子”之一的黄之锋坦言心情沉重,不会形容这次上诉结果为“胜利”,也不认为值得庆祝,因为终院完全接纳上诉庭意见,为香港的公民抗命行动定下了极严苛的量刑准则。

香港的“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上诉得直,终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审判决,三人不用入狱,可以回家度春节。但他们形容这是“糖衣包装的严厉判决”,虽然上诉得直,抗议活动日后仍将被严苛对待。

就2014年闯入港府总部东翼前地案,“双学三子”于2016年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立,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惟律政司上诉,上诉庭去年8月改判黄入狱六个月、罗入狱八个月、周入狱七个月。三人过后提出上诉。

终审法院昨天(2月6日)下午裁定维持原审的判决:罗冠聪社会服务令120个小时,黄之锋社会服务令80个小时,两人已完成;周永康入狱三个星期,缓刑一年。

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判词中指出,完全同意上诉庭认为日后对同类案件,应采取更严苛判刑的指引,因香港是和平社会,即使犯罪目的涉及公民抗命,如果超越暴力界线,就失去以公民抗命抗辩的理据。

马道立也说,值得注意的是,新指引强调暴力元素,即使如本案暴力程度偏低也不能认同,是应该判处阻吓刑罚,要即时入狱,“不论动机是什么,假如过火,牵涉暴力,即使是公民抗命也不(对量刑)起重大作用”。

但马道立认为,原审裁判官于判刑时没犯错或不足,而上诉庭则将新的判刑指引不恰当地追溯至这次案件,做法不当,因此裁定三人上诉得直。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在改判三子入狱的判词中曾提出:“香港社会近年弥漫一股歪风,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为借口,而肆意做出违法的行为。”

马道立在判词中点名表示不认同杨振权的看法,因该说法会令人觉得,重判三子是因三子受到其他人怂恿而犯案,但本案并没有证据显示有这样的怂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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