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赫尔辛基宣言》人权条款为苏联和东欧的民主运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从内部和外部推动苏联接受西方的人权规范,加速了共产主义国家的崩溃。
某种程度上而言,《中英联合声明》出台的背景与《赫尔辛基宣言》不无相似之处。上世纪80年代初中英谈判,英国同意归还香港。中国也作出一定让步的姿态,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同意赋予港人除了外交和国防事务外高度自治的权利,以稳定香港民心。然而,北京在《声明》的“自我约束”,也为1997年后管治香港留下了两条后遗症的尾巴。
第一条尾巴是:纵使《声明》没有提及普选,但随着公民意识的提升,泛民在过去20年经常引述《声明》白纸黑字写明行政长官由“选举或协商产生”,要求北京给予香港人普选,以致香港政局动荡成为常态。
同时,泛民阵营还引用《声明》向英国政府施压,指其身为声明的签订国,应履行道义和政治责任,为香港民主发声,否则就是可耻。
第二条尾巴是:外国多年来也不时拿《中英联合声明》作挡箭牌,以不同形式干预香港内部事务。如英国政府每隔半年就会向国会提交最新一期《香港半年报告书》,检视《声明》在香港实施的情况;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更有部份英国国会议员计划组团赴港观察《声明》的落实情况。美国政府也不时引用《中英联合声明》指香港应该普选。
当我们了解到距今已有43年历史的《赫尔辛基宣言》的影响后,或许才能窥见北京在《中英联合声明》上的考量。近年北京当局面临来自港独力量愈来愈大的压力,有了《赫尔辛基宣言》促进苏联解体的惨痛教训之鉴,当局开始反思应否否认《中英联合声明》的效力。
不消说,假如港独力量未来有进一步扩大的迹象,北京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公开地单方面撕毁《中英联合声明》,恐怕是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