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港高铁采用“一地两检”方案意味着什么?

时间:2017-07-26 09:1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政府周二(7月25日)下午宣布,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将会采用“一地两检”方案,在西九龙站的底下两层及月台设“内地口岸区”,中国大陆的执法人员将在区内执行大陆法律。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记者会上表示,“一地两检”方案会为高铁带来最大的效益,而方案必须符合《基本法》及“一国两制”。

根据香港政府发表的资料,除了B2入境层、B3离境层的部分区域及月台外,营运中的高铁车厢亦被视为“内地口岸区”。不过,路轨并不属于“内地口岸区”。

政府指,大陆执法人员在“内地口岸区”外并没有执法权。大陆法院亦会在“内地口岸区”行使司法管辖权。

政府指出,由于“内地口岸区”被视为香港特区范围以外,所以不会违反《基本法》。

袁国强指,难以厘清哪些法律与清关手续直接相关,所以”内地口岸区“不能只执行中国大陆的出入境法律。

香港特区会出租“内地口岸区”,而租赁细节将会通过另一合同处理。

林郑月娥:“一地两检”方案符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在记者会上指,高铁低碳、环保,对经济有裨益及创造就业机会。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将会连接全国的铁路网络,而高效省时的通关程序是必要的。

陈帆指出,现时深圳湾口岸、英法铁路皆是采用“一地两检”的模式。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二上午简短表示,已经和中央政府就高铁香港段的安排商讨过很长时间,她有信心高铁“一地两检”方案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及《基本法》。

她指出香港加入大陆的高铁网络后,互联互通的效应对人员往来及经济都有助益。

律政司司长:勿政治化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一地两检”由特区政府提出,不是中央政府的决定。“一地两检”与效益相关,当中没有任何意图,亦没有理由破坏一国两制。

中央政府与特区府双方坚持方案必须符合一国两制,没有违反基本法。

他指外间有声音质疑“一地两检”方案,但高铁是运输交通问题,并牵涉香港未来发展及竞争力。他呼吁不要将运输交通及法律问题过度政治化。

会否释法?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介绍“三步曲”,实施“一地两检”。

首先,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达成《合作安排》。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批准及确认《合作安排》,再由香港特区透过本地立法实行。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傅华伶周二上午对BBC中文表示,估计在香港政府公布一地两检方案后,中央及香港政府“双方都会有一定程度的立法来支持一地两检”,但应该不会出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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