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虽没有点名中国,但欧盟委员会是在欧盟企业去年抱怨中企获得国内政府庞大支持后提出这些措施,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针对北京。
(布鲁塞尔综合电)欧盟周四敲定一项协议草案,防止外国公司滥用国家补贴收购欧盟企业,或在欧盟大型采购合同中挤压竞争对手。
这些新规一旦生效,将赋予欧盟竞争监管机构新的职权,以调查那些欲抢购欧盟公司或公共合同的外国公司。
根据草案,欧盟有权制止获得国家超过5000万欧元(约7290万新元)补贴的外国公司,收购年营业额5亿欧元以上的欧盟公司;欧盟也同意阻止外国补贴公司竞标超过2亿5000万欧元的大型公共合同。
如果外国公司没有向欧盟通报所获得的津贴,它们可能面对高达公司营业总额一成的罚款。
中国国营企业带来的不公平竞争,长期以来是欧盟密切关注的重点课题之一。
过去有分析认为,欧盟成员国日益担心冠病疫情期间欧盟企业股价下跌会引来收购潮,而拥有国家支持的中国企业可能会是最大赢家。
上述草案虽然没有点名中国,但欧盟委员会是在欧盟企业去年抱怨中国企业获得国内政府庞大支持后提出这些措施,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针对北京。
欧洲议会议员、欧盟委员会和欧盟轮值主席国法国的谈判代表经过磋商后敲定法律文本。文本最终需要欧盟27个成员国核准,以及在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后才能生效,一般认为反对的可能性不大,应该可以顺利通过。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竞争事务专员维斯塔格在推特发文说,欧盟这么做是要确保公平。他说:“我们控制欧盟内部的国家援助,现在我们要确保欧洲经济不会受到外国补贴的破坏。”
新规定料明年生效
维斯塔格预计新规定会在2023年年中生效。
法国财政部长勒梅尔发表声明说,协议草案敲定,“可对抗其他国家政府通过对行业的巨额补贴所造成的不公平竞争……这是朝保护我们的经济利益迈出的重要一步”。
然而,美国驻欧盟商会对新条规的可行性表示怀疑,说这将造成繁文缛节和法律的不确定性。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日本的商会与美国商会的观点一致。
欧洲企业联合会Business Europe的总干事贝勒也表达关注,贝勒说:“我们现在须要确保法规的实施方式,能够有效解决最扭曲的外国补贴问题,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公司和公共行政部门的行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