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国教育部星期一(11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提出将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作为了重要内容,明确了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资质要求,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首先,要求加强人员配备,制定教职工配备标准,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其次,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同时,强化待遇保障,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加强培养培训,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许多中国网民对此表示赞同,纷纷称“很有必要”“强烈支持”。但也有网民说:“能不能给幼儿园老师涨工资?”“工资这么少还背调,对得起这个职业吗?”
另一方面,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将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负责人说,下来将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规范保教行为、强化保教质量评估,以及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