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星期五(8月16日)公布选举日程,澳门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为8月29日至9月12日。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星期五在官网发出告示,宣布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并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日程表”。
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人士或其代理人在提名期内可向管委会领取提名表,并在提名期内交回。参选人士须提交真诚声明其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且经适当签署的声明书。
管委会收到提名表后会对被提名候选人进行可接纳性审查,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就被提名人是否拥护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判断,并就不符合者向管委会发出具约束力的审查意见书。
管委会称,就管委会基于国安委意见书而作出被提名人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决定,不得提起声明异议或司法上诉。
按照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任何候选人的提名,须由不少于66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以联合签署提名表的方式作出。
澳门官方星期一(12日)公告,将在今年10月13日举行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
但现任澳门特首贺一诚至今仍未公布会否竞逐连任。贺一诚过去两个月共休假39天,期间曾进行例行体检,接受了必要的诊疗,身体状况良好,但仍引起舆论关注与揣测,认为不太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