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川宜宾市一家耳部护理店因被当地监管部门认定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共被处罚款22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万新元),外界质疑是“小过重罚”。舆论发酵后,当地有关部门向区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并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
综合央广中国之声和澎湃新闻报道,涉事耳部护理店老板李家英去年3月通过加盟的方式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开了一家耳部护理店,主做采耳和耳部理疗。“加盟时告知我主要业务是理疗、疏通经络、采耳。”
李家英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门店的经营范围包含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此外还有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不过,开业不到半个月,李家英便因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而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此后,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李家英的耳部护理店涉嫌非法行医。
李家英说,“我将液体滴入耳朵是为给顾客体验;使用内窥镜是为掏耳朵;云刀是采耳工具。”上述健康局则称,李家英门店提供的服务属于诊疗活动,而非大众理解的一般性普通“采耳”行为。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涉事门店收入为2000元,按照规定,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也就是说当地执法部门有15万元的自由裁量空间。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执法大队最终对李家英的门店予以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李家英未按时缴纳罚款,又被加罚11万元,李家英共计需缴纳罚没款22.2万元。
李家英3月22日受访时说,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即将向法院申请对她强制执行22.2万元罚款。她自称投资10多万元加盟开店,不到一个月就因此事被迫关门歇业。
此事曝光后,在网上掀起讨论,外界普遍认为相关部门处罚过当,是“小过重罚”。也有网民认为,如果真的是非法行医,这样的处罚不过分,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
舆论发酵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星期天(3月31日)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友关注的“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处罚”一案,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已向区人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已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接下来也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该健康局发布通报后,李家英说,她是从代理律师处获知上述消息的,相关部门还未正式通知她,并称她对目前这个结果还是很满意的。
李家英希望卫生执法部门看在她社会危害性不大,坚持“首犯不罚”原则,能对她的处罚重新作出决定。她还说,接下来会再找个别的营生,不再从事采耳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