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中学生涉嫌杀害同学被刑拘

时间:2024-03-16 20: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河北省邯郸市三名中学生涉嫌杀害同班同学,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综合《新京报》、澎湃新闻和央广网报道,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某某上星期天(3月10日)下午失联。王某某家属称,王某某的遗体星期一(11日)被发现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涉嫌杀害他的是三名不满14岁的同班同学。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星期三(13日)证实,初中生王某某被杀害属实,公安部门已将三名嫌疑人抓获。肥乡区公安局受访时说,案件正在处理中。当地警方称,三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死者家属希望官方能严惩嫌疑人,法律学者认为,最高检是否核准追诉,将是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

根据2020年12月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解释,上述修正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至12岁,并附加了最高检可核准追诉的条件,意味着只有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案件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经过审判定罪量刑。

苏明月说,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当于未成年人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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