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焦小平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星期一(12月4日)发布消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焦小平涉嫌受贿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焦小平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长级秘书,财政部国际司资金统计处正处长级干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焦小平于1966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焦小平从1989年起在中国财政部预算司、国家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世界银行司、办公厅、国际司等司局工作,后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焦小平去年6月调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直至今年2月官宣落马,同年7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当时的双开通报指,焦小平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支持特定关系人开发秦岭地区小水电,破坏秦岭生态;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走形变调,加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造金融安全隐患。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今年8月以涉嫌受贿罪对焦小平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