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投资便利化协定星期四(7月6日)成功结束文本谈判,《投资便利化协定》成为全球首个多边投资协定。中国商务部对此表示,投资便利化谈判参加方涵盖欧盟、日本、加拿大等11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覆盖多数中国投资较多的欧洲、南美、亚洲和非洲国家。协定将简化参加方投资审批程序,提升投资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更多保障。
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发布的消息,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说,《投资便利化协定》将有助于提升全球投资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提振全球投资者信心,推动全球投资稳定增长。
商务部负责人说,该谈判成果有利于弥合南北发展不平衡问题。《投资便利化协定》谈判由发展中成员发起,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世贸组织成员支持,发展中成员贡献了超过70%的案文提案。根据谈判成果安排,《投资便利化协定》将为有需求的发展中成员提供相应技术援助,帮助其提升履行协定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投资便利化协定》主要规则包括提升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合作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等。该协定将有助于提升全球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全球投资更加顺畅流动。
该协定共包括范围和总则、透明度、简化和加快行政程序、国内监管一致性和跨境合作、特殊和差别待遇、可持续投资及机构安排7个章节45个条款,其主体纪律主要包括提高投资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简化和加快行政审批程序、促进可持续投资等。
负责人还说,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迅速增长。投资便利化谈判参加方涵盖欧盟、日本、加拿大、巴西、印度尼西亚和尼日利亚等11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覆盖多数中国投资较多的欧洲、南美、亚洲和非洲国家。投资便利化协定将简化参加方投资审批程序,提升投资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更多保障。
负责人介绍,《投资便利化协定》生效后,将成为参加方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国际条约义务。参加方应确保其投资监管措施符合其国际承诺要求。如国内企业发现所在国监管机构未履行其条约义务,可向所在国监管部门提出咨询,提醒其履行该协定规定义务,或将相关情况反馈中国商务部。商务部将视情提出关注,敦促相关成员履行该协定纪律,保障中国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