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德晋集团前主席、台湾艺人安以轩的丈夫陈荣炼,涉嫌不法经营赌博、诈骗和洗黑钱等34项罪名成立,星期五(4月21日)被判监禁14年。
据《澳门日报》报道,陈荣炼去年1月传出涉澳门赌博大亨周焯华洗钱案在澳门被捕并羁押。澳门司警当时说,陈荣炼主要涉嫌操控集团非法经营网上赌博。去年9月,陈荣炼被控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诈骗、清洗黑钱等83项罪,案件去年12月5日开审。
陈荣炼案在今年3月8日迎来结案陈词,案件星期五宣判。澳门初级法院最终裁定陈荣炼34项指控罪成,包括一项黑社会罪判刑10年、加上24项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等罪,并罚合计14年徒刑。
此案共有九名被告,只有被羁押的陈荣炼星期五出庭,他全程表现冷静。
主审法官林炳辉在庭上说,陈荣炼被指控的83项罪名,当中包括39项在许可地方不法经营博彩罪,经法庭确认改为24项;德晋集团的电脑、伺服器和大量文件均助证公司有“赌底面”(台面下对赌交易)业务,伺服器65万条赌博纪录中逾3400条涉及“赌底面”。
至于黑社会罪方面,林炳辉称,陈荣炼负责创立和领导集团,其余四名被告推广、资金转移和管理财务等工作,利用六家赌博企业的德晋贵宾会名义接受投注,以高码佣吸引赌客“赌底面”,隐瞒真实博彩投注额造成博企和澳门特区政府的损失,则构成相当巨额诈骗罪,公司内部则有多个账户接受“赌底面”还款,并在多次内部转账后转移至陈荣炼和其他被告的账户名下。
至于其他被告,主审法官林炳辉经庭审认定,王佩琼、张秀碧、廖永亨、李达泉以德晋贵宾会名义,成立长期有组织、稳定地以不法赌博作为不法利益的集团,分别负责“赌底面”及账房、处理资金帐户及资金转移、推广电投及“赌底面”及获得电投系统,管理集团财务,触犯一项黑社会罪;加上相当巨额诈骗罪等罪成,分别合计被判刑10年、10年、11年和七年。
第五嫌犯陈锦志、第七嫌犯蔡伟振、第八嫌犯李满星及第九嫌犯谭桂嫦,基于证据不充分,全部罪名不成立。
陈荣炼等人有20天时间提出上诉,陈荣炼在判决未确定时维持羁押。其代表律师梁瀚民说,仍要研究判词,以及和当事人沟通,未透露会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