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前刑事法官黄应生说,随着官方公布放宽冠病防疫措施“新十条”,中国防疫政策已经调整。因此,他建议公检法等机关在涉疫情案件的处理思路上也应当随之调整,“有些现在就不宜再定罪处罚了。凡是没有生效的,一律终止审理、审查或侦查,作宣告无罪、不起诉或撤销案件处理”。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黄应生曾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他还说,对于部分已经生效的判决,如2021年11月当冠病病毒演变为奥密克戎病毒之后,因为传播奥密克戎病毒而被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人,建议司法机关予以纠错。
黄应生也指出,有地方法院的法官向他反馈,他们所在区域的检察院有两起涉疫情案件本拟起诉至法院,目前已退回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现在决定撤销刑事案件,只作行政违法处理。他对此强调:“这无疑是一个好的趋势。”
2019年年底,冠病疫情开始暴发,中国施行了严格的管控措施。
2020年1月20日,中国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冠病纳入《中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将冠病纳入《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此后,中国多地都有因为违反冠病管控规定,而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予以司法追责的案例出现。
经济观察网检索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案例发现,2020年以来,此类判决案例共有80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