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

时间:2022-12-20 10:2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习近平: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特权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星期一(12月19日)撰文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据中新社报道, 2022年是中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中国官媒星期一播发习近平的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习近平在文章中称,中国宪法确认了中国政府的领导地位,这是中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中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

他说,中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习近平称,中国宪法是中国政府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才能保证中共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法制、政令统一。

习近平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必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强调,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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