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星期四(10月27日)通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宝义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内幕交易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报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徐宝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徐宝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通报称,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徐宝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机关还指控徐宝义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检察机关还指,徐宝义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在该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买卖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宝义今年1月23日落马,6月23日由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7月21日通报被逮捕。
此前通报称,经查,徐宝义毫无理想信念,对组织毫无忠诚之心,政治品行卑劣,长期大搞政治投机钻营,大肆编造履历,挖空心思跑官要官,并处心积虑试探组织态度,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为多人安排调动工作,破坏任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道德败坏,大肆进行权色、钱色交易。
通报还指他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借赌敛财,靠粮吃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通报资料,徐宝义曾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上市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