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田勘:跨性别正蚕食奥运会公平公正

时间:2024-08-14 07:4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如果所有比赛都能如此,分出男性、女性和跨性别组,就既能化解纷争,也能维护体育比赛的公平公正。

如果说兴奋剂是吞噬奥运会公平公正性的重要因素,跨性别运动正在蚕食奥运会的公正与公平,尽管跨性别案例还不如兴奋剂那么广泛。

8月9日,巴黎奥运拳击项目女子66公斤级决赛,中国选手杨柳对阵实力强劲的阿尔及利亚选手伊曼内·凯利夫。经过三回合对决,杨柳最终以总比分0比5落败获得银牌。不过,伊曼内再次陷入性别争议和疑云。伊曼内没有通过2023年国际拳击协会的性别测试,该协会主席称,伊曼内拥有XY染色体。国际拳击协会之后又说,伊曼内生理上并非女性,两次性别检测结果都是男性XY染色体。

生理上的男性与生理上的女性进行比赛,不公平人所尽知,无论是经过变性还是没有经过变性手术,都是如此。这或许可以用跨性别来解释。跨性别是目前国际上的一种风潮,也就是一个人认为自己是什么性别就是什么性别,不管实际上自身的生物医学性别。这被认为是尊重个人意识和意志的一种公正,因而也被赋予“政治正确”的标签。

但是,当一个跨性别者拥有生理上的优势,而与生物学确认的女性比赛时,过程和结果的不公平和不公正是显而易见的。在8月1日的女子66公斤级拳击16强赛中,意大利拳手卡里尼仅坚持了46秒。伊曼内第一拳就打掉卡里尼的护手,第二拳击中她的面部。卡里尼表示,感觉对手那一记重拳能把自己的鼻子打断……为了自身安全,她不得不放弃比赛。随后她跪地哭泣,拒绝与被宣布为胜者的伊曼内握手。

之后,很多人质疑跨性别者参与女性的比赛是否公平公正。女作家JK·罗琳在社交平台X上质疑国际奥委会:“解释一下为什么你允许男人在公共场合殴打女人来取乐?这不是体育”。企业家马斯克则在X上转发卡里尼的照片及配文:“男人不属于女子运动”。

政治正确与科学正确

面对质疑,国际奥委会发布声明回应:“参加2024年巴黎奥运会拳击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均符合比赛资格和参赛规定,并遵守由巴黎2024拳击委员会制定的所有适用医疗规定。”但无法平息争议。因此,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在8月3日指出,运动员性别以护照所示为准,目前情况就是“一位女子参与了一场女性之间的竞争”。

巴赫和国际奥委会的回复显然是以社会性别和政治正确为根据,但是,在政治正确与科学正确、事实正确之间,必须尊重和信服的是科学正确,也就是必须以生物医学的证据和事实,来判断一个人的性别,而非护照上或出生证上显示的性别。

在很多国家,由于人们生下来并没有进行染色体检查,只是依照生殖器的外观来区别两性,家庭就按照这样的性别来养育和塑造孩子的性别身份(gender),最常见的是把有XY染色体的男孩当作女孩来养育,直到孩子成年后才会发现真实的性别,如结婚后不育。这时,就有一些人想改回真实的生物学性别,还有一些人将错就错,不愿改变已经习惯的社会性别。这是一种不得已的跨性别,或被动的跨性别。

就伊曼内的情况来看,家庭从小就对其培养和塑造的社会性别是女性,因此伊曼内从小是被当作女性来看待。父亲曾一度因为伊曼内是女孩而禁止其从事拳击运动。

除了因幼时生物学标志不明显而错误培养出与生物学性别相反的社会性别外,还有一些人是因为内心认定自己属于某一性别,而不愿顾及生物学因素。一些人尽管是XY染色体,但因种种原因坚定认为自己是女性,因而要求改性。这也是一种跨性别,也即主动的跨性别。对此,也应当尊重这样的选择,因为一个人完全有理由按照自己的心愿和意志来生活。

但是,如果具有XY染色体的人坚持自己是女性(无论是否经历变性手术),并要参与女性项目的运动时,就可能违背另一种刚性和科学的公平和公正规则,即男性与男性比赛,女性与女性比赛;否则,就有可能因为生理上属于男性而拥有比女性更强的力量、更快的速度而轻易获胜,对广大的生物学女性造成不公,结果也就不是公正的。

国际泳联规定更科学更公平

正是意识到这一点,国际泳联采取了折衷方式,对变性者(跨性别)能否以女性身份参赛最先做出改变。2022年,国际泳联宣布,禁止12岁后变性、或经历过任何阶段男性青春期发育的跨性别人士参加女子比赛。国际泳联主席胡塞因表明,这一决定是为了保障运动员的竞赛权利和公平性。

之所以把12岁作为跨性别者能否参加女性项目比赛的界线,是因为在青春期后男性变女性,也会获得在生理上的种种优势,如力量和速度,因为决定和影响性别的不只是染色体(基因),还有内分泌标准(性腺和性激素)、两性生殖器(内外生殖器)、性别的心理行为和社会标准等。

影响运动成绩更重要的是性激素。在田赛各种项目记录中,男女运动员成绩的差异在10%至18%;在径赛项目中,这种差异达到20%。男女运动成绩的这种差异,实际上是由雄性激素决定的。男性体内的雄性激素比女性多五倍。如果经过青春发育期再变性,由男变女的个体体内的雄激素,也比女性要多,因而会造成运动成绩的不公平。

但是,国际奥委会现行章程规定,只要跨性别女运动员血清中的睾酮激素(雄激素),保持在每年10纳摩尔以下且超过一年,就可以作为女性运动员参赛。不过,运动员因为经历过男性青春期发育而获得的身体优势,如更大的肌肉比例,并不会因降低睾酮而消除。

基于这些原因,国际泳联才做出禁止12岁后变性,或经历过男性青春期发育的跨性别人士参加女子比赛的规定,这显然比国际奥委会的规定更科学,更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解决跨性别侵蚀奥运会公平公正性的一个可行做法是,跨性别人士可以参加任何运动会,但可以把他们单独列为一个大类,即跨性别组,所有跨性别人士都可以参与这一大类的各种比赛。如此,就不会有参与生物医学性别鉴定清晰的男女性项目而引发的巨大争议,也能保证竞技体育的相对公平和公正。

对此,国际泳联已经有计划,在未来竞赛中设立“开放”类别,让性别身份与出生时性别不一致的选手参加。世界田径联合会主席塞巴斯蒂安·科对国际泳联的决定表示欢迎,并暗示世界田联可能会制定类似规定。

如果所有比赛都能如此,分出男性、女性和跨性别组,就既能化解纷争,也能维护体育比赛的公平公正。

作者是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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