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丽云:法律之外的相互尊重

时间:2021-09-26 07: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每个人都希望被尊重,而彼此尊重是达成这个目标的不二法门。

编辑室内外

驻守在公寓、商场、职场和工厂等的保安人员,对我们来说不陌生,但却又隔着一段距离。

没事的时候,他们是最没人注意的角色,甚至有些碍眼;有事的时候,例如有人不守法,或者发生小意外,大家又希望他们扮演关键角色。

如果事故起源于自己,就更加复杂了。没有人喜欢被保安人员约束,因为“凭什么?”

他们既不是正规的执法人员,权力有限;更重要的是,他们大部分也没什么高学历,职场门槛很低。在新加坡,这相等于没有社会地位。

记得前年,金融机构高管拉美斯(Erramalli Ramesh)不满公寓要访客付10元过夜停车费,怒骂保安人员王有为,结果在互联网掀起了很大的风波。

他事后感到懊悔,多次向王有为道歉,并取得对方的原谅。但网民仍不买账,认为他是在舆论压力下低头,要他公开发文致歉,还发起网上请愿,要其雇主开除他。

警方后来向拉美斯发出严厉警告,事情算是了结了。

两周前,《私人保安业(修正)法案》在国会提出一读。

法案旨在加重对凌辱和骚扰保安人员行为的处罚,以更好地保护保安人员。

修正法案一旦通过,若故意骚扰、威胁保安人员,将面对最高5000元罚款,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袭击或对保安人员动粗,可判最高7500元罚款,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蓄意伤害保安人员的刑罚最重,可判最高1万元罚款,或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如此,下一个“拉美斯”可能就不会这么幸运了,极可能面对罚款或监禁的惩罚。

因为工作性质,保安人员遭受骚扰和攻击的风险较其他行业高。去年9月至11月,新加坡保安雇员联合会和新跃社科大学展开的联合调查就发现,四成的保安人员在工作时曾经历无理对待。

保安人员的专业素质这些年来已持续提高,形象也提升不少,但处在“尴尬身份”的他们,一直得不到足够的法律保护。

新加坡向来讲究严刑峻法,致力于提供弱势群体法律的保护。政府如今加强对保安人员的保护,有“顺理成章”的感觉。

因疫情催生的新行业——安全距离大使和安全距离执法人员,工作性质类似保安人员,也同样容易卷入冲突。

冠病疫情拖拖拉拉,时日之长超过很多人心理可承受的限度。许多人感到苦闷,脾气变差。

上个月,四男一女因涉对执法人员或安全距离大使爆粗口或动粗而被控。

其中一名陈姓湿巴刹摊主涉嫌不满被劝戴上口罩,发怒辱骂安全距离大使,被控抵触《防止骚扰法令》。

目前,我国有约3000名来自17个政府机构的安全距离大使和安全距离执法人员。

两者有差别,后者算是公务员,执法时碰到凌辱和骚扰等问题,违者将受《刑事法典》第186节条文“蓄意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的制裁,面对长达三个月的监禁,或最高2500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前者则没有这方面的“福利”。

安全距离大使如受恶待辱骂,检控单位只能用《防止骚扰法令》提控。

《私人保安业(修正)法案》算是开始。日后如果既有法律仍然起不了阻吓作用,可考虑订立像保护女佣等弱势群体的法律,加重刑罚。

不过,在提供保安人员更多法律保护的同时,保安人员也须更注意言行,懂得控制情绪,避免激怒他人,因为一些冲突可能是保安人员本身引起的,应该检讨其态度。

驾私召车的朋友到公寓载客,常给保安人员没来由的刁难。

朋友感叹,或许居民日常摆臭脸色给保安人员看,他们心生闷气,有机会就转向这些需要他们协助的人,让他们觉得自己比较重要。

每个人都希望被尊重,而彼此尊重是达成这个目标的不二法门。

(作者是新闻中心资深高级记者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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