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森林:垃圾屋的几个关键词

时间:2021-09-22 07: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狮城脉搏

垃圾屋的存在,与新加坡强调环境卫生、讲究公共行政管理效率、迈向社会包容性和资讯科技现代性的国际形象格格不入,甚至形成极大的反差。当举国上下都在努力朝向一个温情人文生态迈进的时候,垃圾屋的存在,不禁让人产生一种对此社会问题束手无策的冰冷与无奈感。

从过去的报道和评论,我尝试归纳出几个与垃圾屋有关的关键词。第一个是“独居”。

《联合晚报》2014年9月1日报道,时年83岁的红头巾吴妹仔的一房式的租赁组屋堆满了杂物;大件的有两台缝纫机、好几个坏了的风扇和时钟、上百个铁碗铁碟、易燃香烛,以及大大小小的塑料袋。杂物堆里只留下两条路,一条通往床铺,另一条通往厕所。屋内没地方可坐,她吃饭作息都在床上进行。

上述的描写,是垃圾屋现象的典型。吴妹仔原本是想把杂物分门别类,集中后拿去贩卖,但不知不觉地就堆满了一屋。她知道这样做并不卫生,也想收拾,但不知从何开始。幸好吴妹仔的组屋单位平安无事,但另外一些独居的垃圾屋个案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2014年12月,金吉道第195座组屋的一个单位传出恶臭,40多岁独居屋主死在家中成了腐尸。因为垃圾堆积如山,清洁工人花了很长时间才清理出一袋又一袋的垃圾。2019年9月,68岁男子被发现死在垃圾屋中,查案人员必须先清理出10大箱垃圾才能搬出遗体。

垃圾屋的第二个关键词是“强迫性囤积”。2016年,鹰阁专科医疗中心精神专科医生林汶龙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囤积症病患会收集一些没有意义的物品,如肮脏纸巾、瓶子、罐子等,总认为这些东西不能丢,以后可能会用到。若有人想丢掉,病患会感到焦虑,严重的话还会出现暴力举动。

从吴妹仔的情况和林汶龙所举的例子,我们知道垃圾屋形成的因素至少有两个:一个是想收集整理后变卖成钱;一个是纯粹的心理因素,即强迫性囤积。

如果“独居”与“强迫性囤积”的交叠是垃圾屋的“因”,那“致命”显然便是垃圾屋的“果”了。垃圾屋的第三个关键词是“致命”。2021年3月,宏茂桥10道第456座组屋11楼,一间堆满杂物的垃圾屋发生火患,一对母子受困火海,民防部队人员破门而入后,发现客厅犹如垃圾山,寸步难行。两人被送院治疗,其中一人过后伤重不治。

垃圾屋不仅威胁到住在里头的人,对邻居也是一种威胁。尤其是发生火患时,邻居肯定会担惊受怕。

垃圾屋的第四个关键词是“义工”。2019年,时年80岁的梁苏萍在振瑞路的一房式租赁组屋,囤积了大量杂物,包括一袋袋旧光碟、塞着樟脑丸的全新布料、过期的酱菜罐头、无数未中奖的彩票单据,全塞在抽屉、手提包或扔在地上。30名义工花了三个多小时,让屋内焕然一新。

单靠义工的帮忙,垃圾屋问题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我不知道社会学家和当局是否做过调查研究,这类垃级屋到底有多少?在这些垃圾屋或“准垃圾屋”当中,有哪些是属于可能导致失火的高危险类型?事实上,所有已经成形的垃圾屋都应该是属于这个类型吧。

防患于未然是新加坡政府最值得称颂和骄傲之处。我们在防恐领域做得滴水不漏、密不透风;我们在对抗冠病疫情方面的有效施政也是有目共睹的。我们是否也应该借鉴套用防恐和防疫的那一套机制,以及充分利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来防止、遏制和根治垃圾屋的问题,避免进一步的人命伤亡?

当局有必要三管齐下。首先,针对那些已经是屋内杂物堆积如山的垃圾屋,通过立法与执法,采取强行清理政策。其次,对于那些有迹象显示会形成垃圾屋的“准垃圾屋”,同样通过立法与执法,采取“扼杀在摇篮里”的政策,让新的垃圾屋无法成形。第三,配合有效的心理宣导与社会教育,告诉新加坡居民关于垃圾屋的危险性,作为垃圾屋和“准垃圾屋”的邻居或家人,应该如何给予当局有效的配合行动。

垃圾屋即使不是社会之瘤,至少也是社会之疣。治疣的难度不会高过治瘤,我相信,在政府的带领下,在国人的通力合作下,本地的垃圾屋问题迟早会获得彻底的解决。

作者是本地业余写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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