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金财:“九二共识”与“宪法九二”之争辩

时间:2021-09-06 07: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台湾最大反对党中国国民党主席选举拟订9月25日投票,候选人有现任主席江启臣、前主席朱立伦、前彰化县长卓伯源、孙文学校总校长张亚中四人。此次党主席选举中不仅涉及跨世代、地方派系之权力竞逐,也涉及两岸路线竞逐,甚至可能为最终两岸路线发挥关键性决定作用。

有的观点认为江启臣所提“宪法九二”及其精神,与“九二共识”并无二致,且一脉相承地延续马英九时代“不统、不独、不武”战略原则;然而,也有论者以为“宪法九二”属于“新名词”,不仅违背原初“九二共识”原则,甚至隐藏“特殊国与国关系”定位,触碰大陆当局对台政策底线,无法成为重启两岸对话及协商的共同基础,甚至有来自绿营的声音批评江启臣提“宪法九二”,这是“对中国弯腰的小弟路线”。

目前四位候选人皆宣称主张“九二共识”,甚至提出“深化九二共识”,然党内确实存在元老派及青壮派世代不同政治价值、诉求及权力竞逐;同时,也存在大陆取向及台湾本土取向之两岸路线较劲,确实赋予“九二共识”不同内涵及意义。

尽管国民党籍的前总统马英九宣称,不知朱、江二人两岸论述有何差异,然此难掩党内大陆/本土取向、两岸路线及元老/青壮世代权力竞逐之冲突。

青壮派表示有信心“宪法九二”可让“九二共识”成为民众主要选项,元老派则担心“宪法九二”触及大陆当局不承认中华民国及宪法之底线,恐无法扮演“九二共识”具有重启两岸对话及协商功能。

首先,青壮派所提“九二共识”内涵,存在着以正视、承认中华民国为政治前提。在党内青壮派及持台湾本土两岸路线的现任国民党主席江启臣上位后,党内检讨2020年总统及立法委员大选失败原因之一,也涉及“九二共识”。有些青壮派不断挑战“九二共识”,包括提出“过时论”“扬弃论”“历史贡献论”,及主张“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共识”替代“九二共识”。

这些讨论引发政治元老质疑,而青壮派更通过“立基于中华民国宪法之九二共识”(简称“宪法九二”),直指大陆当局若未承认或正视中华民国存在,就没有“九二共识”。这种将“九二共识”连结承认中华民国的说法,确实不同于马英九主政时期所主张的“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

其次,“宪法九二”是否等同“九二共识”争论。江启臣提出“宪法九二”的两岸论述,遭前主席朱立伦批评新造名词。江启臣则重申“宪法九二”是2020年9月6日党全代会通过,已把“九二共识”说得更清楚、更完整,原汁原味,不是新名词;而国民党的两岸路线就是“九二共识、一中各表”,这个路线在党纲中并没有改变。在此定义下“宪法九二”等于“九二共识”。

然而,“宪法九二”又有与“九二共识”差异化之处。“九二共识”是一种“创造性模糊”,而“宪法九二”则是一种非常清晰“相互承认”,也就是江启臣所言“九二共识”存在与正视、承认中华民国为前提。

“九二共识”固然奠立在中华民国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关系条例》两岸关系定位,前者明列“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后者则是清晰两岸定位是“一国两区”;同时揭橥两岸当局“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

但“九二共识”并不要求大陆当局彼此承认主权,然大陆当局若接受“宪法九二”,无异是意味着接受中华民国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则有从对“一中各表”缄默转向承认“各表”之意。

再者,“宪法九二”与“九二共识”存在“内外有别”差异性表述。“九二共识”在既往两岸当局的表述存在差异性,国民党强调“一中各表”,而大陆当局则宣称“一中原则”。青壮派对“九二共识”存在“内外有别”表述,对台湾社会宣称“宪法九二”,能回击绿营的抹红及标签化“卖台”,及避免遭质疑为“亲中”两岸路线。

此外,国民党对外仍宣称“九二共识”是“一中各表”,借此团结国民党内部不同族群、阶层及世代,尤其寻求元老世代支持及营造党内团结和谐。

江启臣强调要把“九二共识”说得更清楚、更完整,是原汁原味,不是新名词,特别援引马英九也提到,不管“九二共识”或“宪法九二”等说法,其实意思都是一样,就是让“九二共识”回到最原本“求同存异”的精神及意义。

最后,尽管有些党主席候选人提出“深化九二共识”,但方向及内涵尚不清晰。无庸置疑,国民党全代会通过提出立基于中华民国宪法的“九二共识”(宪法九二),先前确实有“扬弃论”“贡献论”“过时论”争论,如今形式上回归到传统马英九时期的“九二共识”路线。

然此,“九二共识”新意涵已被外界质疑远离“一中原则”“两岸统合”精神。国民党的两岸政策报告强调要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强调“九二共识”是基于中华民国宪法;强调“若不尊重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就没有九二共识”,就没有两岸官方互动。从这一角度来说,又跟传统马英九“九二共识”的内涵不同。

现在青壮派主政的国民党两岸路线,宣称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这与大陆当局主张相同;但国民党将“九二共识”连结到正视中华民国存在,却没有将“九二共识”连结两岸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既反对“一国两制”,但却没有提出党版的两岸统合方案。

从“九二共识”到“宪法九二”,其政治意涵是由“互不承认”主权转向“互相承认”主权;且“各表”注重正视中华民国存在事实,而非表达强化坚持“一中原则”“两岸统合”取向。

换言之,“九二共识”精神本是“求一中原则之同,存一中涵义之异”,而“宪法九二”则偏重从“互不承认”转向“相互承认”。就此而论,若“宪法九二”要如同“九二共识”一样,发挥重启两岸对话及协商作用,就需要中国大陆也愿意接受。

不过从大陆学界对“宪法九二”的评价来看,恐怕中国大陆不会轻易接受“宪法九二”的说法。国民党当然可以运用“内外有别”方式,在两岸层次表述“九二共识”,此为元老派及大陆当局所接受;针对台湾社会内部则表述“宪法九二”,争取两岸论述主导权及避免来自绿营之攻击。

从国民党党主席权力竞争来检视,“宪法九二”这一新语词,其意涵似乎与传统“九二共识”有相同及歧异之处;且因随着党内世代及派系之权力竞逐激烈化,候选人之间的两岸论述差异扩大,最终两岸论述又倒过来对党主席选举产生关键性影响。

作者是台湾佛光大学

公共事务学系副教授

从国民党党主席权力竞争来检视,“宪法九二”这一新语词其意涵,似乎与传统“九二共识”内涵也有相同及歧异之处;且因随着党内世代及派系之权力竞逐激烈化,扩大化候选人间之两岸论述差异,最终两岸论述又形成迴圈对党主席选举产生关键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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