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美最高院拒阻“最严苛堕胎法”生效

时间:2021-09-03 08:5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明报

美国得州周三(1日)实施全美最严苛的堕胎法,联邦最高法院同晚拒阻新法生效。新法旨在阻止女性在侦测到胎儿心跳、即怀孕约6周后堕胎,被称为“心跳法”。得州鼓励公民对为这类妇女堕胎、从中协助或怂恿的人提出民事诉讼,胜诉后可从被告手中获得1万美元,继续执行堕胎手术的诊所或面临无止境的诉讼和法律费用。支持堕胎权的一方质疑,许多女性怀孕6周时根本未意识到自己有孕,该法近乎是全面禁止堕胎,总统拜登则矢言动用整个政府的力量,以捍卫半世纪以来女性堕胎的宪法权利。

因强奸乱伦受孕不获豁免

得州原本禁止女性在怀孕20周后堕胎,共和党籍州长阿博特(Greg Abbott)5月签署“心跳法”,周三正式生效,旨在阻止女性在侦测到胎儿心跳、即怀孕约6周后堕胎,因强奸或乱伦受孕亦不例外,只有母亲生命有危险时才可豁免。有民间团体和堕胎诊所代表日前向最高法院提出紧急请求,要求阻止新法生效,但最高法院周三晚以5:4票驳回申请,属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加入3名自由派大法官,主张受理申请。

自由派法官:“心跳法”公然违宪

多数派大法官指出,提出紧急请求的一方对得州“心跳法”的合宪性提出严重质疑,却未能就“复杂而新颖”的程序问题提出其主张,但强调这次裁决并非针对该法的合宪性,亦无意限制其他“程序上恰当”的法律挑战。自由派大法官索托玛约尔(Sonia Sotomayor)则直言法院命令“教人震惊”,她形容该法“公然违宪”,旨在禁止女性行使宪法权利并逃避司法审查,多数派大法官却选择逃避现实。

拜登狠批该法“极端”,公然违背1973年“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所奠定、已维持近半世纪的宪法权利,矢言其政府将捍卫女性堕胎权。最高法院在罗诉韦德案裁定,女性在胎儿可于子宫外存活、即通常怀孕约22至24周之前,有权堕胎。10多个共和党州先后尝试收紧堕胎权,但都被法院挡下。

州政府鼓励告发助堕胎者

但这次得州的做法有别其他州,并非将堕胎刑事化再由州官员执法,而是鼓励州官员以外的任何公民,对为侦测到胎儿心跳的孕妇实行堕胎、从中协助或怂恿的人发起民事诉讼,意味诊所职员、帮助支付手术费的人、甚至载病人去堕胎诊所的Uber司机亦可能捱告。原告胜诉后可收回所有法律费用,并从被告手中获得1万美元。

若民间想阻止违宪的州法律生效,可起诉负责执法的州官员,但在得州的情况下却如同由公民执法。理论上,被告仍可于庭上质疑“心跳法”违宪,但或面临接踵而来的诉讼,就算胜诉亦须承担大笔律师费用。有医生担心牵连诊所员工,无奈放弃对抗该法的念头。有得州主要反堕胎团体已成立网站,邀请公众举报涉违反该法的行为。

妇产科医生:逼孕妇跨州堕胎

反对“心跳法”的一方指出,得州有85%至90%的堕胎手术是在怀孕6周后进行,许多女性怀孕6周时根本未意识到自己有孕,无疑等同全面禁止堕胎。有得州妇产科医生慨叹,最担心社区内最脆弱和贫穷的一群无法获得所需的护理,尤其是黑人和拉美裔孕妇。该法势将迫使许多孕妇跨州堕胎。各界亦关注最高法院未来对堕胎权的裁决,密西西比州正力推禁止怀孕15周后堕胎,最高法院将在10月就此展开聆讯,将决定应否推翻“罗诉韦德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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