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过渡措施不治本 长远房屋政策终须大改

时间:2021-09-02 08:1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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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星期三(8月31日),香港运输及房屋局“支援非政府机构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资助计划”评审委员会同意资助八个项目,它们分别位于元朗、黄大仙、将军澳、荃湾、柴湾、赤柱、坚尼地城等区,总拨款额合计约为9.5亿元,并且预料可以提供约1,726个单位。有关资助计划于2020年3月成立,此前已经批准过14个项目、约7,276个单位的申请,涉及资助金额约为38.8亿元。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于2019年10月《施政报告》订下“在未来三年合共提供10,000个单位”的目标,其后到2020年初又宣布“进一步增加过渡性房屋……提升三年目标至15,000个单位”。不过,截至今年6月为止,已完成的过渡性房屋项目单位总数只有1,305个,正动工兴建的则只有4,154个单位,即使算上最新批准项目仍然是不足最终目标数字的一半。

立意良善却有走歪嫌疑

过渡性房屋政策的原意,是希望于土地不足和供应到位之前提供廉租单位给已轮候公屋一定时间的家庭和居住环境恶劣的市民,其出发点无疑是值得认可的。与此同时,从新近项目的土地及房屋来源也愈趋多样,有荃湾联仁街前熟食小贩市场,有将军澳私楼屋苑对开空置政府土地,也有赤柱前圣公会小学校舍,故此确实算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多管齐下觅地建屋的努力。

尽管如此,相关政策在一些环节上却似乎存在走歪的嫌疑。就以最重要的租金水平为例,现有过渡性房屋项目整体租金占租户家庭平均入息比例便高达24.4%,较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显示住屋开支占公屋住户每月平均开支的12%高出一倍。早前关注基层住屋联席向劏房户进行问卷调查,结果亦反映逾三成受访者并无兴趣申请入住过渡性房屋,原因包括租住年期太短、搬迁费用昂贵及忧虑私隐不足等。

小修小补不如大刀阔斧

归根究柢,过渡性房屋本质仅属于对整套房屋政策的小修小补,自然不能化解既有的深层次问题。像是政府放任私人市场租金高企不下,差估价发布2021年首季以1999年为基准年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数为232.8,远超同时期同基准的就业人士名义平均薪金指数的177.0,过渡性房屋租金水平自然不得不随之上扬,何况当中还有一些项目原来便是需要直接租用私人处所经营。

就连过渡性房屋的需求本身,其实也是特区政府对加快公屋上楼速度、改善市民居住质素承诺无法兑现的产物,毕竟其开放申请对象多数便是正在轮候公屋的基层家庭与不适切居所租户,而之所以会这成这类人大量出现,又一定跟过去多年实际建屋数字都未达《长远房屋策略》订立目标脱不了关系,可见欠缺方向正确且贯彻执行的房屋政策才是问题关键。

内地省市近月已陆续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目标和各种调控楼市措施,国家住建部也高调宣称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甚至在最新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里为市区重建设立原区安置率下限50%、房租涨幅上限5%等硬指标。除了建屋可能有土地供应的限制之外,同类措施按理都能在香港依样画葫芦,只是主事官员欠缺撼动既得利益者的勇气和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魄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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