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豪:起诉黄耀明的政治信息

时间:2021-08-06 07:5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明报

作者:曾志豪

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了歌手黄耀明,指他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最终控方同意签保守行为方式结案,不作起诉。原因是,案件及案情上较轻,黄耀明只在案中唱了两首歌。

这宗发生在2018年的案件,事实过程如此清晰,如果真的以公义角度出发,为何廉署不即时拘捕黄耀明,而要拖到2021年?这期间,区诺轩当选了,也因为选举呈请又被取消资格了,再后来因为其他案件也被拘捕了,甚至连整个立法会选举的游戏制度都“完善”了,在这个时刻、就这么一宗连律政司都同意“案件及案情较轻”的案件提起诉,究竟是基于什么考虑?又如何在“事过境迁”的情况下,维护选举公正?

黄耀明案件同期的建制派候选人都有上台献唱造势提供娱乐,却未被指控,更遑论历年来的蛇斋饼糉、掌心雷等等事件,不了了之。近期建制派、港府都卷入疑似“揼邪骨”、“鲍鱼饭局”等等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政商利益瓜葛的事情,却未见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跟进。

追究到底 斗争对象无限制

如果是政治斗争行为,又传达什么信息?

第一,追究到底。《人民日报》、新华社对教协的指控,是讲到“自成立起,香港‘教协’的所作所为就与教育背道而驰”。新华社的旧帐翻到和支联会的关系、占中时的表现,所以教协无论做什么切割、退让,都无补于事。黄耀明和区诺轩,都是涉及2019年之前的选举案件,也就不难明白政权的清算是没有时限。

第二,斗争对象无限制,不止停留在政治领袖或传媒大亨,连异见的文艺界人士,也要敲打。因为北京以“全国各界”的“全称”去表达团结、民心向背的统一局面,文艺界是“各界”之一,又岂容有不忠诚的文艺界?就像国内哪个艺人可以不做护旗手?

所以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界别“不涉及政治风险”,从此只有“各界代表”,个个都是“忠诚各界”。

作者是传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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