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豪:专业团体政治化 无异于玩火自焚

时间:2021-08-04 08:5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明报

作者:陈志豪

众所周知,香港社会“泛政治化”问题严重,政治斗争不仅存在于公共选举之中,甚至蔓延至各专业团体,导致不少专业机构也被“异化”为政治组织,在社会发挥着政治作用。前几天,特区政府教育局宣布全面终止与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的工作关系,否定教协作为教育专业团体的地位,原因就是教协近年的言论和行径往往与教育专业不符,本质上与政治团体无异,可谓打响了特区政府在专业界别拨乱反正的重要一枪。

教协和大律师公会严重泛政治化

严重泛政治化的专业界别不仅有教育界,还有法律界。自2018年戴启思参选并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以来,公会多次发表政治性质的声明,和内地法律界的联系也因此断绝,就连与北京大学合办的普通法课程亦停办;2021年初,有英国政党背景的夏博义甫接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就对《香港国安法》大放厥词,引发不少争议。

两位公会主席偏颇的政治立场,令不少大律师心生不满。2019年10月,时任公会副主席、资深大律师蔡维邦因不能认同公会对反修例示威者的暴行保持沉默,愤然辞去公会副主席等所有职务;早前资深大律师包智力辞去公会执委职务,也被外界解读为其不满夏博义的政治立场;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资深大律师谭允芝日前出席论坛时亦表示,大律师公会自2018年经历一场“政治化的选举”后,与内地已没有联系,形容十分可惜,指情况令大律师无奈下要“单打独斗”,希望律师会不会步此后尘。基于大律师公会已经被激进政治势力骑劫,借监教协的例子,若未来特区政府取消和大律师公会的交流合作,甚至否定大律师公会的法定地位,也非师出无名。

自主规管非理所当然

相同的问题也正蔓延至香港律师会。月底的律师会理事改选在即,被视为“黄营”的所谓“开明派”有机会取代“专业派”,主导理事会,令不少事务律师担忧律师会将因此失去发牌、规管律师行及律师等权力。这种担忧不无道理,毕竟特区政府近期已经采取若干行动,收回原本由专业团体行使的权力: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已展开立法,将会计师公会就非上市公司核数师的查察、调查及处分权力交至财务汇报局;而非大律师的律政人员可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的条例草案,也已交立法会审议。可见,倘若政府“严正”起来,绝对不缺乏收回或约束专业团体之法定权力的手段和机制。

容让包括法律界在内的专业团体实行自主规管,并非理所当然。举例而言,英国2007年通过了《法律服务法》,将一直以来属于英格兰及威尔斯律师会的监管事务律师的权力,交由新成立的律师管理局(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行使,且律师管理局还受到独立法定机构“法律服务委员会”(Legal Services Board)的监督,实现了代表团体(Representative Body)和监管机构(Regulatory Body)的分离;有本港业界人士也指出,澳洲及加拿大部分省份也已实施类似模式。

专业团体应远离政治

各专业团体之所以被委以自我监管等公共权力,固然和特区政府“小政府”的特点有关,但说到底,是建制及公众相信该团体能紧守专业规范,不偏不倚地行事。而专业团体政治化,必定动摇政权机关及公众的信任,无异于玩火自焚。有教协和大律师公会的前车之监,香港的各专业团体和专业人士应当自觉聚焦专业事务,远离政治,避免专业团体沦为政治团体,继而失去专业团体既有的光环和法定权力。

作者是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副主席、香港政协青年联会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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