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琅:让香港高校学生组织重回正轨

时间:2021-07-15 09: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明报

作者:黄俊琅

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因通过的议案触发轩然大波,从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及部门、港大校委会主席等先后发表声明,到学生会的组织致歉辞职、内部属会分别阐述立场,以至港大校方正式不承认学生会的存在地位,事件在社会引起广泛的讨论,社会各界也作出反应,表示不同意港大学生会评议会的做法。事件可谓引起社会震荡。在过去一段时间,客观条件形成大专学生组织被一般认为是社运组织主要骨干,令学生组织的存在显得有争议,而社会亦普遍认为学生在立场上不应与各类暴力事件挂鈎。不过,大专院校学生会历史悠久,有适当的认受性。加上,在教育层面上,要问的是:DQ学生组织是处理这次政治问题最好的方法吗?

大专学生组织的功能

在讨论港大学生会评议会悼念议案前,笔者认为可先了解大专学生组织的基本运作模式及架构。一般社会观感认为学生组织是“隐性政治团体”,但其在校园能贡献及服务的功能的确不少。一般曾担任过学生组织工作的朋友也了解,其实一般组织分为几个工作层面:内务及会务负责整个学生会大大小小的行政及活动工作,从属会院会系会等组织的工作协调、大型活动的举行,至处理会员投诉等;校政校务亦涉及大学多个委员会的整体发展、作为学生代表的咨询工作等;另外就是外务工作,主要以对外沟通及社会议题倡议为主。大专院校学生组织某程度上分工仔细清晰,每年“上庄”或当组织义工的同学少则数百,多则上千,在大学生涯或个人能力培养而言,绝对是一个重要的摇篮。因此,在港大公布不承认学生会独立社团注册地位的时候,可考虑“有史以来”学生组织对大学及同学带来的好处。

论悼念事件:有震慑力,已汲取应有教训

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这件事情来看,笔者有三个观点:

第一,同学和干事们已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权力机关的批评和压力,而作出迅速的反应及道歉,大学应该重视从教育角度来处理同学不成熟的社会价值观。相信事情发展至今,相关同学已汲取应有的教训。

第二,在《港区国安法》通过以后,对学界特别是大专学生组织震慑力已经足够,包括大学生近年“上庄”的诱因减退、学生组织对于社会近年影响力减少等,不需要完全取缔学生会组织。

第三,过去学生组织以选举产生,在体制内肩负起学生代表的角色,担起不少服务及监察的作用,在学生事务、大学校园管治等领域,都是必不可少的元素,也不难看到不少大学校方与学生会共同推动的项目;同时大专学生组织也常在专业领域的社会议题,包括高等教育政策,出谋献策,为大专学生争取福利。因此,包括港大学生会在内的各院校学生组织,从历史上也有存在的空间,应该一篮子考虑其定位。

学校是给予机会的地方 DQ不是最好选择

近年香港社会特别强调教育及青年发展是重中之重,而笔者认为“全人发展”就是重点。每个年轻人的个人成长发展走来,肯定会遇上不少挑战及困惑。

当然,这次学生组织的表现触碰了社会底线,但在教育角度,在校园应该给予机会。常言道知错能改,“改”是重要。我们应该给予年轻人包容度,在阐明原则及让同学了解整体价值观后,应该给予空间及机会,才是有效推动高等教育及本地青年发展的基础。而DQ学生组织及相关学生,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加上学生组织有数十年甚至逾百年的历史,从定位和认受上有着重要位置。

因此,在整体社会考量、教育及青年发展的前提下,笔者希望港大校方重新考虑对学生会定位的决定,同时也呼吁其他大学管理层及学生组织加强联系及沟通,在整体学生利益的大前提下,寻求最大默契和共识,让学生组织重回正轨,持续向前发展。

作者是新思维副主席

赞一下
(9)
8.1%
赞一下
(102)
91.9%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