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香港电影需借鉴韩国大格局经验

时间:2021-06-12 10:1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香港01

作者:程雪

仅靠电影从业员苦苦支撑香港电影业发展,无异于蚍蜉撼树。电影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韩国电影产业近年来突飞猛进就是最好的说明。韩国的文化产业政策形成于九十年代,并在本世纪初趋于成熟。具体到电影产业,二十一世纪初订立的多项政策,为电影业发展找对了方向,奠定稳健的基础。

1999年经修订后推出《电影振兴法》,主要包括四项改革措施:一、尊重电影产业的市场化运作,成立韩国电影振兴委员会;二、电影分级制取代审查制度;三、严格的银幕配额制,要求每间影院每年有146天上映国产电影,并规定电视台播放电影的时长;四、允许和鼓励风险投资进入电影产业。其中,电影配额制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九十年代的韩国本土电影与香港电影一样,同样面临荷里活电影的强烈衝击,本土电影市场份额直线下滑,并在1993年跌至谷底。随后,政府为保护本土电影,开始严格执行电影配额制。其巨大保护作用使得竞争力较弱的本土电影有了生存与成长的空间,能够积累经验,逐步具备和荷里活电影抗衡的能力。

随着国产电影自身实力提升,呼吁取消配额制的呼声愈来愈高,同时迫于美国方面的压力,韩国政府于2006年将银幕配额制从146天调低至73天。自此本土电影市场佔比立即下降,不过,政府立即採取措施强化本土电影产业的竞争力,同年推出《电影产业中发展计划》,把电影政策的重点由「保护」改为「支援」,此后韩国电影进入全新的发展轨道。可见,银幕配额制为韩国电影的发展争取了时间与空间,是韩国电影得以崛起的重要因素之一。

除此之外,韩国更是倾全国之力发展电影产业。政府对于电影产业的资金支持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前者包括政府拨款和利用电影基金引入社会资金,后者则是推行减免税收等政策性福利。近年,韩国通过大型文化产业基金项目,对文化产业的各个子行业基金进行统筹运作。韩国政府通过国家预算拨款、投资组合等形式为文化产业整体佈局注入资金,推动产业发展,包括以舞蹈、文学、视觉艺术、戏剧、音乐、传统艺术等为资助对象的文艺振兴基金,支援文化商品开发、制作等的文化产业振兴基金,以及电影振兴基金。此外,政府主导设立电影专项金库和基金,资金来源除政府注资外,还有民间资本的介入,并主导电影振兴金库、电影发展基金、影响专门投资组合这三大电影产业融资模式,为电影产业发展提供大量资金支持。

民间资本与政府资金相结合是韩国电影产业飞速发展的一大特色。韩国电影产业投资主体分为四大类:政府为代表的公共资金、大企业为代表的财阀资本、风投公司为代表的金融资本及以网络融资为代表的社会资金。财阀资本进入电影市场固然因看重其发展前景与收益,但政府政策鼓励也是重要的驱动力。八十年代末至金融危机前,韩国电影产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三星、大宇为代表的大财团。财阀参与到电影的制作、流通等环节,并建立投资、制作、放映的垂直化运作体系;大财团注重市场效益,打破韩国电影业原有的论资排辈传统,使得有才华的新晋导演得到重用,逐渐建立起以导演为中心的制片人体制,电影创作愈发具活力和创意。

随着金融危机爆发,财阀资本自身难保,对电影这种高风险行业的投资不断收紧,甚至退出电影行业。韩国政府因而调整电影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参与电影投资;推行网络融资政策,通过互联网融资为电影制作提供资金;通商事业部将电影及相关产业归类为风险投资产业,并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待遇;政府出资设立中小企业厅,对亏损的电影投资承诺补偿。

政府的扶植吸引了风投资本,使其成为金融危机后的主要投资力量。多齣大获成功的热门电影激发了投资者的信心,大量注资使制作公司开始不计成本地创作,可惜票房却未尽人意。2002年,风险投资商损失高达4,000万美元,随着高成本制作的电影无法收回成本,风险资本陆续撤资。此后,乐天、好丽友、CJ等新一轮企业资本进入电影市场。此外,网络融资模式逐渐成熟,以高投资回报吸引网民投资电影。早在2001年,韩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监管网络融资,并要求募资公司公布电影剧本和发行运营计划,保证参与投资网民的知情权,保证资金合理利用。

可见,伴随不同时期的不同资金特点,韩国政府能够及时应变,迅速作出反应并调整政策,让电影投资市场保持活跃,为电影创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此外,韩国政府将电影教育从小学渗透至大学,以电影专业人才为培养对象,扩展到全体国民,掀起“全民学电影”之风。这表明政府重视电影所具备的文化启蒙和传承作用,在栽培专业电影人才的同时,也培养专业电影观众。另一方面,韩国政府在1996年设立釜山国际电影节,目的在于发掘和向全球介绍韩国乃至亚洲的新锐导演及作品,推动亚洲电影产业发展。釜山国际电影节以“立足本土,关注亚洲”作定位,目前已成为亚洲乃至国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节之一。

反观香港,儘管电影业是香港六大创意产业之一,但政府对电影产业的支援实在谈不上重视。1999年4月,电影发展基金获一亿元注资成立,用于资助电影从业人员培训课程及本地电影海外推广计划等项目;同时,成立“电影贷款保证基金”,承担额为3000万元,以循环贷款方式运作,为电影融资提供贷款保证。2006年10月,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施政报告》中宣布工商及科技局(即后来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全面统筹电影相关的政策、规划和活动。翌年4月,“香港电影发展局”取代“电影发展委员会”,负责就电影业政策向商经局提供意见,同时管理及审批基金的拨款申请。

2007年后,电影发展基金先后获得15.2亿元资助,主要用于电影制作融资和其他电影相关事项融资,包括在内地和海外推广香港电影、人才培育、提升观众兴趣等。在资助电影制作方面,主要包括2007年推出为中低成本电影制作提供部份融资的“电影制作融资计划”、2015年推出资助小型电影制作经费的“电影制作资助计划”,以及2013年推出透过电影创作及制作计划比赛选拔人才的“首部剧情电影计划”。根据电影发展局提供的资料,截至今年3月,“电影制作融资计划”和“电影制作资助计划”自2007年以来,分别拨款约2亿元(2020年推出放宽版,共拨款1575万元)和2466万元,合共获融资的电影有54部,而用于其他电影相关的计划拨款甚至超过资助电影制作,达到5.2亿元。 ? “隔靴搔痒”,田启文这样评价政府对电影业的扶持政策,“按照一开始的要求,发展局只能在四个范畴做事:培育、推广、协助、吸引观众入场。这限制了发展局主动带头引领电影产业发展。”他分析道,无论是“电影制作融资计划”还是“电影制作资助计划”,融资金额仅佔电影预算制作费用的20%至40%,“因为政府不能变成投资商,不能与民争利”;同时又对低成本的电影申请项目提出“具备商业价值”的要求,可以说是自相矛盾。在其他方面,香港电影产业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例如电影院数量正逐步减少,3月初UA院线结业后,全港仅馀五十多间戏院,较1993年119间足足少了一半。又如电影人才流失,由于行业待遇较低,有能力的电影工作者多北上谋出路,造成本土电影人才青黄不接。业界面对种种难题,都未见政府关注,着力解决。

归根究柢,原因在于香港政府对于电影的认识仍停留在其“商品属性”,认为这是一件投资有风险、可能无回报的“商品”。这一认识,从由商经局负责管理电影产业这安排可见一斑。没有对电影的文化价值的重视,没有对文化产业的整体佈局,等同于放任香港电影自生自灭。“政府没有发展电影产业的蓝图,想赚钱就只能北上拍合拍片,拍合拍片又不得不陷入自我审查,迎合内地市场。”田启文叹了口气,“像是一个走不出去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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