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解读重罚阿里巴巴的意义

时间:2021-04-14 09: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台湾《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社论

马云的阿里巴巴集团被认定滥用市场地位,违反垄断法,遭中国大陆当局处以近新台币800亿元的天价罚款。中国电商市场可能不会因此变得更加开放,但科技大咖对各层面的影响,还是值得关注。

依据中国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总局)的处分理由,阿里巴巴在中国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主要是淘宝和天猫)的市占率及营业额具有支配主导地位。而自2015年以来,该集团持续滥用此一地位,对有意上架的商家提出所谓“二选一”要求,禁止各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对不遵守“二选一”的商家予以惩罚,阻碍竞争。

本案有二个关键要件。第一是淘宝和天猫是否具有支配力量。若按市监总局的调查,阿里巴巴集团在电商平台的服务费收入及销售金额二者都接近七成,按任何国家的公平交易法,似乎都属于具有支配力量的独占地位。

其次是“市场”如何认定;若将电商平台与实体批发零售管道看成“同一市场”,那么阿里巴巴的市占率可能会大幅下滑,就未必仍有独占地位。再者,若中国解除网络管制,开放美国亚马逊、台湾MOMO、日本乐天进入,也许阿里巴巴也无法一家独大。再者,若将迅速崛起的直播主销售纳入比较,结果也可能不一样。然而市监总局认为电商及实体销售是不同市场,境内与境外是不一样的市场,新兴平台则根本没有纳入考虑范围。

严格而言,本案理由及裁罚幅度不是没有争议,但阿里巴巴很迅速发表声明,说对此处罚“坦承接受、坚决服从”;应该也不会有股东出来控诉阿里巴巴经理人背信,因为即便阿里集团有滥用市场地位的事实,但历史经验很清楚,中国反垄断法是有牙齿的老虎,随时可以发威,但何时出来咬人则是政治决定。

平心而论,阿里巴巴今天的地位,也都是北京默许容忍的结果。过去十余年,阿里巴巴连同腾讯及百度,透过满手的现金四处投资并购,让世界最多线上人口的大陆市场只剩三大集团。这个走向独占的过程,都没见到反垄断法有任何意见,又阿里集团的支付宝能创造出世界最大的线上支付市场,除了本身创新外,其他竞争对手被挡在墙外也是原因。最后,阿里被裁罚的时间点跟去年10月蚂蚁集团IPO被迫中止、马云人间蒸发紧密有关。简言之,阿里集团靠恩赐茁壮,竟又展露出不听指挥的心态,迟早要出事。

既然是“出事”而并非真的是因为维护公平竞争,那争执法律问题就毫无意义。相反的,若阿里巴巴能用新台币800亿换回继续生存的空间,可谓是相当划算的代价,说明了阿里集团坚决服从是正确且唯一的立场。

外传腾讯、百度也难逃一劫。然而从此之后,中国大陆数位经济市场是否真的可以恢复市场机制,自由竞争?还有很多问号。真要促进竞争,强制拆分阿里集团或是开放境外电商平台进入,效果更好。不过毕竟百家争鸣难管,开放境外平台更无可能,未来把“蝙蝠”(BAT;百度、阿里及腾讯)抓好,治理网络还是比较方便,集中力量也比较有利打世界杯。

固然中国大陆用反垄断法对付阿里巴巴,跟欧美检讨科技大咖(Big Tech)市场力量的出发点及脉络完全不同,参考意义不大,但科技大咖深入经济与社会各层面,影响力持续增加的事实也不容否认。特别是支配力量及滥用行为,都是经济竞争层面的思维,但其他例如是否会滥用个人资料或意见控制层面,却是竞争法管不到的问题,仍然有持续关注的必要。

赞一下
(10)
62.5%
赞一下
(6)
37.5%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