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豪:驳斥对人大决议的三大谬论

时间:2021-03-17 10:3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明报

作者:陈志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高票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决定》)后,反对派在线上或街上的反应都相当冷淡;相反,爱国爱港的群众却情绪高涨,热烈拥护中央的决定。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反对派似乎终于明白到中央对香港政制的建设拥有最终的主导权,全国人大的决定也有国家《宪法》依据,中央一旦主动出手,反对派是没有多少抗衡空间的。然而,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以及部分人別有用心的歪曲,社会上仍然存在一些对人大决议的错误理解,笔者想回应一下。

综合起来,社会部分人对于人大决议的错误理解主要有三点:第一,决议象征香港失去“一国两制”;第二,决议导致香港民主倒退;第三,香港政治体制再容不下异见。

香港失去“一国两制”?

所谓“一国两制已死”的说法,不是新说法,是反对派的老论调了,是没有说服力的。所谓“一国两制”,一个最经典论述,便是香港实行与大陆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而所有人也知道,香港与大陆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是完全不同的,香港实行简单低税制,经济体制自由开放,以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架构,政制、法制与大陆也不同,香港与大陆仍然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所谓“一国两制已死”的说法,从何谈起?

导致香港民主倒退?

至于所谓“民主倒退”,很失望地,就连部分特区政府高官对此也有错误理解。民主作为社会科学上的政治概念,确实是有经典的基本定义,但在选举制度层面,是没有严格的统一制度安排的。美国、德国、英国,有不同的选举政治制度,因为要符合不同国家地方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需要,而且选举政治制度总处于一种不断调整完善的状态,是没有所谓的终站的。

至于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显然不完全符合“爱国者治港”的原则,不完全符合“一国两制”的初衷原意,不完全符合“行政主导”的基本法制度设计,更导致了社会泛政治化和选举政治劣质化的问题,为反而反、逢中必反的政治风气也妨碍特区政府正常施政,严重冲击国家的主权安全,以及严重影响香港的繁荣稳定。实践已证明,香港的选举制度是需要改革的,改革是为了让选举政治制度更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让议会更加具广泛代表性,议席增加,市民参与议会的空间大,同时直选议席不会消失,市民依然享有表达意见的渠道,又谈何民主倒退呢?

政制再容不下异见?

最后,所谓香港未来将容不下异见的说法,这也绝非完善选举制度的原意。事实上,香港的建制派在特区政府面前从来不是“应声虫”,即使目前立法会内已基本没有反对派议员,但建制派议员在抗疫、扶贫、房屋、《财政预算案》等经济民生议题上,仍然不时尖锐地批评特区政府,反映民意,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可见,所谓的容不下异见,根本不是事实,是一种子虚乌有的抹黑。

中央主动出击,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合乎国家与香港的总体利益。在选举制度完善后,特区政府将可更集中精力处理经济民生的深层次矛盾,对大多数市民而言,都只会是正面、进步、建设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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