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国两制”的两制既是经济也关乎政治

时间:2021-03-09 09:0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01观点

全国人大前常委、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接受内地传媒专访时表示,她认为“一国两制”中的两制是经济制度,而不是政治制度。虽然范太纵横香港政坛多年,曾任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但她这个说法值得商榷。

范太认为“一国两制”是指经济的制度,这一点诚然无错。“一国两制”作为收回香港及台湾的指导方针,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在实行社会主义的中国之下,容许地方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例如在1990年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香港基本法(草案)》时,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纠鹏飞便指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此也是将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对立起来。

香港政制与内地截然不同

但若然以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只是经济制度,则此言差矣。诚如《中国宪法》第一条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它本来就不只是经济制度,亦包括了社会及政治制度的层面。与之相对的香港,既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那其社会及政治制度的层面也会有所不同。

举例而言,在内地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分别也有其党委组织及人大常委会,体现《中国宪法》第三条规定的民主集中制。但在香港,虽然我们也有港区人大代表,但他们并不组成香港人大常委会,而是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基本法》第21条所指“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由此可见,香港的政治制度与内地乃截然不同。

政制要符合香港实际情况

说香港的政治制度与内地不同,并不代表香港的政制可以任意发展。早在1987年当时的国家领导人邓小平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便已指出,“对香港来说,普选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最近香港总督卫奕信讲过,要循序渐进,我看这个看法比较实际。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在1990年姬鹏飞更清楚地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要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要从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以保障香港的稳定繁荣为目的。为此,必须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既保持原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渐进地逐步发展适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

姬鹏飞在短短两句话之中,两次指出香港的政治制度要适合香港的实际情况,这可谓就是“一国两制”的重要精神所在。香港的社会及经济情况与内地截然不同,所以香港的政治制度也会有所分别,但具体的分别是怎样,普选是怎样发展,则没有一套可以照抄、照搬的答案,只能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事实上,从《基本法》的规定我们可见,香港的政治体制既有体现“一国”原则的部份,例如《基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立法会制定的立法由人大常委会监督,特首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也有“两制”的部份,例如行政、立法及司法互相制衡,特首及立法会最终达致普选产生,特区法院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及终审权。

资本主义经济非铁板一块

若说“一国两制”并不包括政治制度,那显然不符合现实。但若以为“一国两制”指的是保留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所以香港的经济制度可以永恒不变,也是不切实际。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是有弹性的,美国的资本主义经济跟德国的就很不同,德国跟北欧国家的又很不同。香港采取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但具体的经济结构及政策安排,包括税制、产业政策、市场规管以至社会福利制度等,都必须针对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能够妄想地以为可以一成不变,一劳永逸。

回看香港近年的经济缺乏增长点,社会的贫富悬殊不停扩大,大部份市民连基本的居住也成问题时候,香港显然需要一场深刻的经济改革。在反修例示威后,当局以严厉的手腕回复社会平静,可以说是无可厚非,但若只得政治方面的整顿,而忽略经济结构的矛盾,那肯定也医不好香港的顽疾。在“一国两制”之下哪些要变,哪些要保持不变,位高权重的政治领袖无疑要更加高瞻远瞩。

赞一下
(47)
81%
赞一下
(11)
19%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