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雅:北京想要打造怎样的香港管治团队

时间:2021-02-28 08:5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01周报

作者:王雅

2021年中国两会将在3月初召开,“香港议题”罕见成为此次两会前的焦点议题。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以及多名研究香港问题的中国学者频繁在公开媒体讲话、撰文,谈论“爱国者治港”以及“改革香港特首选举制度”等问题,释放了强烈信号。

夏宝龙2月22日谈到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包括五大原则: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既要尊重公众的民主权利,又要保障北京的全面管治权;必须尊重中央的主导权;必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不能简单照搬或套用外国的选举制度;必须落实行政主导体制,不断提高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施政效能;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保障。刘兆佳就此所作评论“中央已下定决心利用国家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主导香港日后的选举制度改革,利用制度建设及法律改革来处理一国两制秩序,确保爱国者治港”,也引起广泛关注。

尽管现在尚不完全清晰北京要如何改革香港特首选举制度,但是纵观北京此前在处理《港区国安法》一事上的思考方式可以推测,修改后的香港选举制度在继续尊重“两制”和“港人治港”的基础上,会更加强调“一国”秩序,会明显强化北京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和中央主导、行政主导。这样的选举制度不会是一些港人所期待的西方式选举制度,但也绝不会变成和中国内地一样。而是在维护“一国”下中央主导的前提下,以旨在提升政府施政效率、行政主导为导向的民主,仍然有民主因素,但会增加中央、行政主导成分。其中“中央主导”将是该制度的核心。

既符合中央期盼 亦符合香港民意

1997年之前,各方势力给香港人和香港社会设计了一个完全不能应付变化的治港蓝图,并在随后的近二十年中,对很多存在于“一国两制”框架内的矛盾、问题、分歧、风险,避而不谈。这些矛盾、问题、分歧、风险不断积累,最终在“占中时期”爆发。近年,不断发生的“黑天鹅”事件压垮了脆弱的香港政治制度,北京、建制、泛民、港独乃至英美等各方力量,在香港争夺的是什么?实际上就是是治理香港的权力,是特首、立法会最终掌握在哪方力量手中。在香港,权力的实现形式依赖选举制度。因此,选举制度能否产生符合中央期盼、符合香港民意的特首、立法会议员就至关重要。

但是现实表明,香港的选举制度产生了“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的立法会议员,他们显然不符合“中央期盼”;同时,香港的选举制度选出的特首,在应对危机时的应变能力,对香港民生的重视程度,更不符合香港人的基本民意。这都表明香港选举制度亟待改革。

《基本法》作为香港回归的“小宪法”,以及“一国两制”自身的精神内核,当然不应该发生动摇,但是“一国两制”的方法应该与时俱进。修改逃犯条例引发的一系列事件表明,继续用静态的经验面对回归后的剧变,本身就是一个失误。因此,选举制度的特殊性、关键性,决定了此项改革将是“积极一国两制”的关键要害举措,是北京“一国两制2.0方案”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主导”是选举制度改革的核心

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区,特首、立法会议员向国家效忠、为香港人民服务无可厚非,但因为某些“港独”力量的“议题设置”,让“效忠国家”与“港人民意”割裂开来。抛开那些冗杂的理论陈述,《港区国安法》后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强烈的印证了一个观点,“中央主导”将是此次香港选举制度修改的政策核心,也将是未来香港管治团队和香港社会必须要认清的政治现实。

在夏宝龙提及的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的五大原则中,“必须尊重中央的主导权”,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是核心。建立特区,起草、修改基本法,权力权力在中央,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区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的主导下进行。

以特首选举为例,一方面,作为香港管治机构的领头羊,特首在稳控香港局势上的角色无可替代,因此由谁决定、如何决定具体人选,直接关乎香港政局稳定。另一方面,在香港局势最不稳定的时候,如果真的在当下选举制度下,某个“港独”政客抓住制度漏洞,挟“民意”上位,届时中央将如何应对?

无论是协商还是民主选举,经过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层层“拣选”,特首人选的产生与协商的区别在于“大圈子”还是“小圈子”。北京提出要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反映其对香港选举制度的期望是“大圈子”要足够大,又要控制不出意外。在此前提下,一旦发现香港政治气氛已经有出现“意外特首”的可能性,香港主导的选举制度已经无法实现其政治使命,从北京的角度看,就需要及时落闸,而《基本法》本已为此留下“后门”——选举或协商产生特首。

在北京看来,无论是协商还是选举,都是民主决定的实现形式,而当下香港的政治气氛决定了香港自身已经无法完成对其政治制度尤其是选举制度的改革,必须由中央全面主导这场改革。当然,对北京来说,尊重中央主导权与尊重特区依法处理相关事务的权力并不矛盾。

他山之石——新加坡的治理经验

北京对于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在香港建立一支高效、廉洁,重视民生的治理团队。曾经一度扮演中国政府“老师”角色的新加坡,可以作为“他山之石”为香港治理团队提供参照与经验。

新加坡实行的是一种“强势的小政府”治理模式,人民行动党一党长期执政,以现代法治来维持政治秩序,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政府廉洁高效,但其规模却相对有限,此外,新加坡执政党和政府领导人亦颇具现代政治理念,能够在经济和社会日渐多元化的基础上适当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它以一党长期执政的方式维持政治秩序,但并不完全压制异党,对其他政党和社会组织的发展持开放态度,政府行为有法可循,并严格依法行事,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同时,有效控制政府机构规模,把新加坡打造成“有能力的有限政府”。新加坡一党长期执政的政治体制也为民主的发育留有很大的空间,执政党和政府能够与时俱进的推进民主建设。

反观今日之香港,最大的问题仍然是民生,是就业,是住房,是年轻人的希望,是经济上的不民主。为什么要求普选的主张得到大量香港中产阶级和底层市民支持?为什么左翼的话语被泛民力量和“港独”势力所利用?为什么中央政府对港工作会被香港市民解读为“亲资本”的形象?港人治港不是商人治港,也不是建制派治港,经济上的不民主,直接导致香港市民要在政治上需求民主。

因此,香港选举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选拔出一支以香港最广大民众利益尤其是民生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管治团队,他们不被意识形态拘束,不被所谓“小政府,不干预市场”的迷思困扰,廉洁高效,积极有为,方符合“中央期盼,港人满意”的政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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