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农村脱贫成绩可喜 但共同富裕任重道远

时间:2021-02-28 08:5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明报社评

北京上周召开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告,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并形容这是“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过去40多年,内地农村累计有7.7亿贫困人口脱贫;按照世界银行标准,中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逾七成,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减贫目标。不过,中国自身也承认,经济发展不平衡仍是基本国情,在农村基本消灭绝对贫困之后,如何解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贫富不均,以及改善社会的贫富悬殊难题,才是今后面临的重大课题。

贫穷是困扰中国千百年的难题,即使改革开放40多年,人民生活有了较大改善,但到2012年底,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农村,仍有9899万贫困人口,比全球90%以上国家的人口都多。而且贫困县不仅分布于中西部,距离香港仅数百公里的广东清远阳山县、韶关乳源县、汕尾陆河县,3年前都还是国家级贫困县。

进入本世纪,中国曾经两度提高贫困线标准,先由人均年收入1000多元提升至2300元(人民币,下同),2020年脱贫验收的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超过4000元,且须“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独特开发式扶贫

摘帽后不摘政策

一般国际上通行的减贫方法,不外乎是对穷人减税,对富人增税。但中国过去几十年的扶贫,并不是简单地以财政措施来实施,而是人类历史上鲜见的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即靠政府大规模介入,投入大量人力、资金,为贫困地区做好道路、饮水、电力、通讯等基建,然后引入投资,为贫农提供可以持续的生计;对于不适宜人类居住的穷村,则实行移民迁徙,为他们在他乡建立新村。

2012年以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6601亿元。东部富裕的14个城市,对口帮扶中西部14个省区市;307家中央机构定点扶贫592个贫困县;各地驻军就近就地帮扶4100个贫困村;8年间,派出2000万人次进村入户,搜集贫困人口资料和信息;共有25万多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县级以上机构派出的干部常驻穷村,做到户户有责任人、村村有帮扶队。这种举世罕见的精准组织,创造了减贫的“中国模式”。在内地的扶贫事业中,也有香港人的一份贡献,还有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援手,习近平在讲话中,特别向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以及相关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外国友人,表达谢意。

正是凭藉中国特有的这种扶贫方式,去年虽然爆发新冠病毒疫情,夏季又有1998年以来最大的洪涝灾害,内地还是在年底完成了最后52个贫困县、551万人口的脱贫,并且宣布“四不摘”,即贫困县党政首长保持稳定,摘帽不摘责任;扶贫政策继续执行,摘帽不摘政策;驻村工作队不撤,摘帽不摘帮扶;防止农民返贫,摘帽不摘监管。

贫富悬殊仍严重

社会公平路漫漫

中国在消除贫困取得巨大成就,但东西部差别、城乡差别、各群体之间贫富悬殊的矛盾逐渐突显,社会公平问题仍然严峻。国家统计局于2000年公布中国坚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为0.412,之后官方再未公布这一指数,有研究认为内地坚尼系数2019年已达0.465高位,而国际上通常将0.4作为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的警戒线。

去年两会上,总理李克强有关“有6亿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之言,在内地引起热议,国家统计局从全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对此作出印证。人民银行的调查数据显示,内地未计农民的城镇居民家庭按照净资产分组:排前1%的家庭,拥有全社会17.1%的财富;前10%的家庭,拥有全社会49%的财富;前20%的家庭,拥有全社会64.5%的财富;前40%的家庭,拥有全社会82.6%的财富;而最底层20%的家庭,其净资产只占全社会的2.3%。以每户家庭平均资产值计,北京是新疆的7倍。

可见,改革开放之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施政方针影响深远,去年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有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在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10个远景目标中,包含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一项。缩小贫富差距是世界难题,现在看来,这是比农村脱贫更为艰巨的任务。正如习近平所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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