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文端:国安法实施不手软 泛民不可心存侥幸

时间:2021-01-11 12:0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明报》

作者:卢文端

警方拘捕戴耀廷等55名策划组织实施所谓“初选”、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的相关人士,引起广泛关注,在泛民中间造成巨大震动。这次大面积拘捕行动带出了哪些重要信息?泛民人士在香港政坛还没有出路和空间?对于外界关注的这些问题,笔者从自己的角度做些分析解读:其一,国安法第22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中的有些内容,可以说是为“初选揽炒”、“度身订做”,其主要组织实施者“走唔甩”(跑不掉);其二,中央和特区政府实施国安法毫不手软,既是维护国安法的权威,更是为了香港的长治久安,相关行动会陆续有来;其三,泛民温和人士与激进“揽炒”綑绑,同样需承担法律后果,这是一个沉重教训,不可心存侥幸;其四,国安法并非针对整个泛民主派阵营,泛民温和人士只要切实尊重宪制,紧守红线,仍然有做好温和反对派角色的出路和空间。

戴耀廷等人组织实施的“初选”,其公开目标是要通过占据35个以上的立法会多数席位,瘫痪特区政府的运转,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泛民人士指“初选”没有危害国家安全,认为特区政府“不一定告得入”。然而,这种想法恐怕有点一厢情愿。

国安法第22条的有些内容,对“初选揽炒”这一类的事件,具有强烈的针对性。人大法工委在介绍起草国安法工作特別强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违法“占中”以来、尤其是“修例风波”中暴露出来的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初选揽炒”计划提出的时间是去年上半年,人大常委会那时正在制订香港国安法,其内容怎么可能不针对这个旨在瘫痪特区政府运作的“重大揽炒行动”?

如果将“35+揽炒”与国安法第22条的内容相对照,就看得更加清楚了。该条文第三项清楚界定,“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再看看“35+揽炒”,不仅公开宣示目的就是瘫痪特区政府运作,而且通过“初选”付诸实施,这不就是直接触犯相关条文的规定?有人甚至说得更加直接:国安法第22条第3项的内容,就是针对“35+揽炒”这一类的行动“度身订做”。虽然说,已经被拘捕的人中,具体有哪些人会被判有罪,要看法庭的判决,但组织实施“初选揽炒”的行动已经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恐怕“走唔甩”,有人要为此承担刑责,自然也是免不了的。

也有人认为,法庭对国安法的理解与特区政府不一定相同,可能不接纳特区政府的检控。不过,大家都不要忘记,国安法第65条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果香港的法庭真的不幸出现误判,相信人大常委会会履行宪制责任,通过释法予以纠正。

本来,国安法不溯及既往,如果“初选”在国安法实施之前踩“急煞车”,就不会搞到今天这步田地。然而,戴耀廷等人一意孤行,无视多方面发出的警告,竟然在国安法实施之后举行“初选”。对于这种严重挑战国安法的行动,如果特区政府不采取执法行动,国安法的权威何在?中央政府又怎么可能坐视不理?港澳办、中联办当时就已表达严正态度:坚决支持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今次特区警方采取霹雳行动一举拘捕55人,不仅说明中央与特区政府坚持强硬执行国安法,强力维护国安红线,对违法者绝不手软,而且显示中央和特区政府拨乱反正的大动作、大手术将陆续有来,以确保香港长治久安。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致辞中特別强调,香港国安法的许多规定还需要转化为完善的制度机制,国安法需得到香港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切实执行。可以预见的是,区议员、选举委员会委员和一些法定机构人员,将会按国安法的要求,纳入法定的宣誓效忠范围之内,如拒绝宣誓,就会被清除出去。

有泛民人士表示,相信阵营内大部分人不会想到初选变成颠覆国家政权,始料不及会有大搜捕。说起来,泛民中的一些温和人士也是“初选揽炒”的“受害者”。外界都看到,戴耀廷等人策动“初选揽炒”,就是要透过初选,挤压传统泛民、扶植激进本土派,由激进“揽炒”力量控制议会,实现“揽炒十步”。“初选”的结果也正是戴耀廷等人所期待的,传统泛民受到“重挫”。但这也怨不得人。传统泛民与“初选揽炒”綑绑,寄望向一些支持“揽炒”的激进选民“乞票”,结果涉嫌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也是咎由自取。如何从所谓“和勇不分”的綑绑“揽炒”泥潭中走出来,倒是温和泛民人士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面对警方大面积的拘捕行动,有些泛民温和人士感到前途渺茫,认为再无出路和空间。其实不然。

本人认同《明报》社评的讲法,“开放社会需要反对派,一国两制需要承认国家主权”,“香港作为一个开放社会,也必须有反对声音,只要反对派接受一国两制这个框架,就应该有活动空间”。主管港澳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和港澳办主任夏宝龙都强调,国安法所针对的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则进一步具体说明:制定香港国安法绝对不是把香港反对派阵营或者泛民主派阵营作为一个“假想敌”,是要聚焦打击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整个反对派阵营。显然,泛民温和人士只要切实尊重宪制,紧守“一国两制”的红线,在香港政坛仍然有做好温和反对派角色的出路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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