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良谋:BNO移民会丧失港人身份?

时间:2021-01-11 09:0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星岛日报》

作者:杜良谋

反修例骚乱因中央推出《港区国安法》而平息,支持香港反对派发起一连串骚乱式示威运动的多个西方国家,包括英国、加拿大、澳洲,纷纷放宽港人移民,尤其是英国,其推出的BNO移民计划在本月31日即可接受申请。

有建制中人认为,英国的BNO移民计划摆明是“趁火打劫”,抢夺香港的资金人才,对香港构成实质性损害,认为中央及港府应推出反制措施,剥夺移民英国港人的居留权,逼使港人在英国香港之间“二拣一”(二选一)。

曾任入境处处长的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近期就多次提出,根据现行《入境条例》,非中国籍的香港永久居民,若连续三十六个月不在香港,其永久居民身份就会丧失。但回归以来,移居外国的香港永久居民,一直未有丧失香港永久居民资格,甚至政府向所有永久居民“派钱”,移民数十年的香港人仍获“派钱”,令不少港人感到愤愤不平。

造成这个现象,一方面是港府未有严格执行《入境条例》此一规定;另一方面,亦是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6年5月对中国国籍法在香港实施作出的“解释”相关。中国国籍法本来是不容许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可是,97回归前香港出现大规模移民潮,中央为了香港的平稳过渡,稳定人心,由人大常委会对中国国籍法作出“解释”,规定只有主动凭有效证件向当局申报已变更国籍的香港人,才会丧失中国公民资格,变相容许香港人可享有双重国籍。该“解释”又明确规定,拥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及BNO以至居英权计划下的香港人,都是中国公民。

在上述国籍法“解释”下,即使移居外国的香港人,他们没有主动向入境处申请脱离中国国籍,入境处都不会视他们为非中国籍人士,他们的香港永久居民资格,亦不会因为连续三年离开香港而丧失。

有建制中人相信,随着英国推出BNO移民计划,中央会重新考虑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的实施情况,不排除人大常委会会就此再次作出解释,令移民外国的香港人自动丧失中国公民身份,而港府亦严格执行《入境条例》中有关丧失香港永久居民资格的条文,逼使香港人在作出移民决定时更加审慎,要在港人身份及移民国家之间“二拣一”。

有建制中人直言,香港永久性居民拥有香港投票权及各种福利,若大批港人移民,但仍继续享有香港的投票权及福利,对真正香港居民并不公平,而这批移民他国的港人的效忠问题亦成疑问。因此,相信中央会认真对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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