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被告改判死刑,性侵未成年不得缓刑

时间:2020-12-28 15: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撰文丨墨黑纸白

    一、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是不可被法律饶恕的

    自首就能完成对一个生命悲惨逝去的救赎,以换得自身苟活,这确实是对我们社会最不利的判决方式,不过好的是,该漏洞在最高法最新刑法修正中弥补。

    根据新京报的报道:28日上午,广西“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再审宣判。广西高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

    此前,杨光毅因此案一审被判死刑,二审因有自首情节被改判死缓,此后最高院阅卷提审后,指令广西高院对该案再审。

    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公布,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要依法严惩。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

    也就是说,在最高法的指示再审与《刑法修正案》的公布双重背景下,该案件最终对犯罪者改为死刑立即执行。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修正案来得及时”,也有网友表示疑问:“只想知道二审那个法官有什么说法”。

    二、孩子们不只是书本上的祖国花朵,更应该是现实中的

    纸白君对所有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从来是在文字上给予严厉批判与呼吁法院从重判决的,我们的孩子们不能只是书本上说的“祖国的花朵”。

    我们的孩子们更应该是现实中的,被所有人都要呵护与不得伤害的,这不仅需要社会的人文关怀足够,更需要法律的威慑力足够。

    2020年4月7日,广西高院二审以杨光毅存在自首情节为由,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广高认为:一审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因没有考虑到杨光毅自首等情节,因此量刑不当,遂作出上述改判。

    纸白君认为自首轻判是需要根据所犯罪刑来判定是否有量刑减轻的可能,我们的法律对自首轻判是出于对案件更好的侦破,而非促使犯罪心理加强。

    在这方面,纸白君坚决支持最高法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从犯罪性质上来说,性侵未成年人可以说是最不可饶恕的罪刑。

    所以不得缓刑、不得假释的存在,非但不会影响犯罪分子对自首的认知不足,相反会让此类犯罪分子意识到,性侵女孩基本上等同于死刑,无论你是谁。

    三、科技的进步也为了更好的防止犯罪,而不是再靠罪犯自首

    而就社会的进步来说,但凡是敢于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想要逃过追捕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充满摄像头的社会中,是极其利于刑侦部门追捕的。

    人民法院报则指出: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百香果女孩案”再审改判被告人杨光毅死刑,正告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者: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

    这才是我们的法律存在与死刑存在的意义,如果本案件的罪犯被判了死缓,不仅是公众们死亡,法律威严与死刑威慑也将荡然无存。

    反观韩国“素媛案”,所造成的司法失信与民众撕裂,对韩国社会带来的负面是不可估量的。

    而据中国媒体统计,近年曝光的性侵案件中,明确表述“多次作案”的案件占比将近四成。

    四、死刑的存在是有意义的,尤其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上

    无论是从采访还是从韩国官方发布的信息来看,赵斗顺在超过10年的服刑期间,都没有改过自新的迹象。

    我们目前要做的,并不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进行改造,而是应该用足够的社会效应与法律威慑来断绝性侵未成年人事件的产出。

    而关于“素媛案”,韩国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想将该罪犯送往中国,因为他们认为,只要送到中国,这个罪大恶极罪犯必然是死刑。

    也就是说我们虽然是全球为数不多拥有死刑的国家,但对于性侵未成年人不可饶恕的罪孽上来说,包括韩国人在内都是支持死刑的。

    所以最高法对百香果女孩案的重审要求与最终的死刑立即执行,是完成了不仅我们中国人的期待,也完成了韩国人的期待。

    未来希望那些仍然有性侵未成年人的人,不要再妄想为一己私欲去毁坏未成年人的未来,死刑时刻在等待着。

    2020—12—28落笔于墨辩閣
    微信公众号:moheizhibai723
赞一下
(43)
100%
赞一下
(0)
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