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校长口述,逼小女孩写自污黄文

时间:2020-12-26 09:1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11月30日晚11点,山西吕梁临县某中学13岁女生,被校长叫到办公室,先是铁棍进行殴打,再逼她写检讨书。女孩说不会写,校长说:我说一句,你写一句。

    在校长的口述下,女孩被迫写下一张堪称黄文的检讨书,通篇赤祼祼男女露骨字句,不堪入目。




    写完后,校长威胁女孩:不要告诉家人,也不要告诉别人。如果说出去,就让你坐禁闭,打死你。

    经检查,女孩身上多处淤青,头部有外伤。

    女孩母亲察觉后,质问校长,校长却说:你女儿早恋,有几个男生半夜去你女儿宿舍。问你女儿,你女儿做了败坏门风的事,13岁就跟别的男生上床。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临近村子村民都在窃窃私议。

    女孩哥哥多次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均显示处女膜完整。

    就是校长的说法属实,这可是刑事案件,第一时间应该是报警的。

    稍有常识的都知道,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自愿,无论对方知不知情,女方都是受害者,男方会构成强奸罪。

    身为中学校长,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这校长的门槛也太低了吧?再用铁棍殴打所谓的受害方,这是什么逻辑?这是犯下了故意伤害罪。

    深夜11点,通过口述,逼迫女孩写黄文检讨,如果校长不是精神病发作的话,直接构成了侮辱妇女、强制猥亵儿童罪。

    这是校长利用手中的权利,满足自己隐秘、龌龊、变态的私欲。

    毒打加恐吓,威胁女孩不得告诉他人,这是在培养性奴,为自己接下来的变态性侵做准备。如果不是家里人及时发现,小女孩的一生就毁了。

    这哪还是人,这是禽兽不如的孽障。他会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不只一次地满足窥私、意淫、性癖、控制、虐待的嗜好。

    这种变态狂一般都前科,警方一定要下功夫彻察到底。

    女孩的哥哥报警后,110让找派出所,派出所让找教育局,教育局躲着不见。这是什么样的官场生态?

    不论事件真相如何,单凭小女孩的一身伤势和她写下的黄文检讨书,就能断定这是一起恶性刑事案件。

    有关部门如此推来阻去,是缺少法律意识,还是全部沦落成了黑社会集团?

    案件已经在网上曝光,想压时压不下的。当地副县长表示正在全方位调查。但愿此案能查个水落石出,或者还女孩以清白,或者将幕后人犯诉之以法。
  
  依据常理,一个13岁的女孩,如果不是被胁迫,是不可写出如此黄暴的文字。如果女孩所述情况基本属实,这变态恶魔必须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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