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日 人权升级还是人权管制升级?

时间:2020-12-11 07:5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国际人权日,蔡英文出席人权委员会的活动,和监察院长一起比出“台湾人权升级”的手语。她还在面簿上表示,要让国际社会传达台湾对民主、自由、人权的坚持及成就。话说得好听,但台湾的人权在蔡政府主政四年多后,真的是“升级”了,还是“管制升级”了?

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公布了“国际人权宣言”,是“国际人权日”的由来。此一宣言洋洋洒洒一共30条,对人权保障的原则进行了广泛且全面的规范。若是一条一条检视,可以这么说:蔡政府执政的这几年,这些条文能违反的,几乎都违反光了。

举几个例子。宣言第2条谈的是“非歧视性原则”,但远的不说,光说这次的防疫,蔡政府是如何对待陆籍配偶及其子女的?当其他非台籍子女都可返台时,蔡政府却禁止了“小明”返台好几个月?同一事件,武汉包机告吹后,蔡政府甚至禁止台湾人从武汉返台,这也违反了宣言第13条的“国人迁徙、入出境自由”权。

宣言的7到11条宣示的是司法人权。但这几年下来,我们看到的却是监察院动用监察权恫吓司法官,以及“办蓝不办绿”的差别待遇。所谓的“无罪推定”原则,在党产条例变成了“证己无罪”,而且大法官竟然宣告合宪。所谓的司法人权,也是只见倒退。而包括党产条例和修正农田水利会法,都是侵夺私产,明显违背了宣言第17条的财产权不得任意剥夺。

至于关于言论自由的违反,例子更是不胜枚举。仅是关掉中天电视台,就是最显着的例子。其余政府滥用法律,对人民、团体或政党以“造谣”入罪,甚至直接由行政机关指挥警察办案。这样如果叫做“保障人权”,那全世界没有“侵害人权”了。

至于在参政权保障的部分,蔡政府制定的政党法,大开政党集会结社自由的倒车,对政党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做出更多限制,近日更酝酿再修法,赋予行政机关有等同大法官宣告违宪解散效力的“废止政党登记权”。另外,蔡政府修了公投法,限制公投必须与选举脱钩,且固定时间举办,将直接民权重新锁回鸟笼。反此种种,又是哪门子的人权保护?

而最讽刺的是,监察院成立了所谓的国家人权委员会,现在要订定组织法。而未来的人权委员会包山包海,几乎可以调查所有他们想调查的案件;监察院本来是监督行政权的,一旦修法通过,将反而是用来“监督人民”。而现在的监察院长陈菊,还不断以自己是人权斗士、曾为民主坐牢自吹自擂。

以上的例子,还没说到蔡政府以“国家安全”之名进行的众多修法如何的侵犯人权。总结来看,蔡政府如此大开人权、民主与法治倒车,所持的理由不过就是“防卫性民主”与“转型正义”而已。这两个名词,看来义正词严,实则已经被民进党用来当作无限扩权、妄图永久执政的工具。

“自由的代价,是恒久的警醒”。国际人权日的今天,不是政客拿来自我吹嘘、颠倒是非黑白的日子,而应该好好检视掌握权力者真正为人权做了什么事。认同人权是普世价值者,都不能让赤裸裸侵犯人权者永久掌握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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