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校怎样教“三权分立”?

时间:2020-09-19 09:3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作者:凌益琛 黄云娜

多家出版社早前参与香港教育局通识科教材专业咨询服务后,删去或修改“香港奉行三权分立”内容,香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及中联办和港澳办接连表示,香港不是“三权分立”,而教科书应按《基本法》描述香港政制。官方言下之意,是指有关教科书过往传达了一个并不准确的知识内容,所以需要正本清源——这不禁引人好奇,究竟当下的教育工作者们,究竟怎样教授诸如“三权分立”等极具争议的内容?又有否向学生传递正确信息?

争议存在已久,港府从不厘清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特区政府、香港中联办、以及国务院港澳办等,近日才正式否定“香港奉行三权分立”一说,但纷争其实存在已久。在1986年《基本法》起草初期,起草委员会辖下政治体制专题小组曾经建议香港应采用“三权分立”模式,但有关意见并不获得中方接纳,例如“一国两制”构想者、时任中共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于1987年会见草委期间,多次明确表示香港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会实行“三权分立”,但容许行政、立法、司法互相制衡和配合;不过,自回归以来,不知何故,每逢司法人员论及“separation of powers”,都会被翻译成“三权分立”,连官方文本亦是如此,而尽管其时总有内地草委和学者撰文反驳有关说法,但都无法掀起涟漪,更加不获官方加持,而民主派则以此稳占舆论场;及后2008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港,提出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要互相理解和互相支持一说,港澳办及中联办才陆续纠正“香港不存在三权分立”,但特区政府并没有积极响应。

“这是一个争议性议题。”香港教育大学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客席副教授梁恩荣说,“从教育专业角度而言,争议性议题是不可以不教的,特别是对整个香港有所影响的事件。”他指出,争议性议题应用专门的教育法来教授,即向学生展示不同的观点以及背后的理据,这样才能培养学生的批判思考和创造思考等能力,也有助他们更加深入认识社会。

问题是,什么是“争议性议题教育法”?是只单纯呈现正反双方的意见,然后交由学生自行判断,还是在呈现各方说法的基础上,能够带领学生认清是非对错?

对此,本身是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副会长的教育大学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高级讲师庄耀洸,结合《通识科课程及评估指引》进行解释。《指引》专辟一章分析议题探究及多角度分析,并将教学过程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掌握事实、理解现象、澄清概念;第二,明白分歧和冲突;第三,进行反思、作出评价,探求出路、付诸实践。

放任学生自行判断VS引导学生正确理解

庄耀洸说,在教学过程的第一步中,需要教师根据《基本法》内容,结合不同时期的官方说法,向学生讲清事实。“为什么以前会搞错?为什么社会这样讲(香港不是三权分立)?要帮助学生理解时代背景,以及香港一路以来的发展。”而在“澄清概念”部分,则需要向学生介绍“三权分立”有何理念、如何发展、涵盖什么精神和原则。庄耀洸说,当学生对有关概念有所了解后,老师就可帮助学生认识不同地方的政治制度,以反观香港的政治模式。

“那么,香港这个模式算不算呢?现在社会很明显有不同看法。”庄耀洸认为,教师应通过讨论不同观点及背后理据,使学生明白背后的分歧和冲突。“不能够只讲一种看法。”他强调,“在教学上,首先一定要讲到政府的说法,因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会影响到制度的具体运作和执行”;同时,在辨析的“三权分立”过程中,也不能忽略法院的看法。

庄耀洸以回归初期的“等候特首发落”法例为例,“1997年后,定罪的少年犯须由特首决定刑期。很多人等了很久没等到,就集体上诉并最终胜诉。法官判决依据是《基本法》第80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因此审判权在司法机关而不在行政机关,这实际体现了‘三权分立’的精神。”至于最后一部,则要令学生经过学习后得出一定观点,而庄耀洸认为可以容许学生持有不同看法。

“容许学生持有不同看法”——正正是教育界争论不休的问题,有人支持这能促进多元思考,也有人批评这是不负责任、罔为师表的藉口。

不过,香港的“三权分立”之争,最棘手的不是香港有否存在权力分置,而是香港的权力分置是否建基于国家主权的逻辑——这明显是中央政府最为在意的问题,因为在西方宪政当中,“三权分立”一般建立在“国家主权”的基础之上,并要令行政、立法、司法的宪制地位和政治权力保持独立和均等,才能有效发挥制衡甚至监督他权的作用;然而,由于香港只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根本从没自我掌握“主权”,其“高度自治”权力全部源于“中央授权”而非“与中央分权”,所以并不享有建立在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三权分立”,而是享有在“一国两制”之下,以行政为主导的权力分置,且司法独立——因此,在“一国两制”框架之下,当中央认为主权问题不能含糊,这究竟应否被视为一种“正确”的观点教授予学生呢?而老师在授课时,本身是否对有关概念具备清晰的知识背景呢?

这些都是教育工作者不能回避的问题。香港通识科教育的成效,主要取决于授课教师的表现,能否落实上述教学过程、最大程度实现教学目标,是对通识科老师的很大考验。

带头厘清争议VS“斩脚趾避沙虫”

除了中学通识科,大学教育也不时牵涉争议内容——那么,对于不同成长阶段的学生,老师的教学重点是否有别?梁恩荣认为,两者教学目标不同,中学通识课以培养合格公民为主,大学则需要深化学科理论。他解释,中学生毕业时大约18岁,基本上是一个拥有投票权利的成年公民,所以应该掌握能使他有效关心社会、履行责任的知识和能力。

“因此,中学通识科的教学以培养学生能力,传授基本概念为主。”即通过讨论不同观点,培养批判思考、创意思考与分析能力,并在讨论的过程中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政治概念,“比如什么是权力制衡,从而了解在香港立法、司法、行政是如何运作的。”当学生进入大学之后,由于学科分野更加细化,对相关理论的讨论也会更加深入——以政治学为例,学生需要阅读大量经典、学者的论述去了解“三权分立”的理念。同时,全面地认识并比较英国、美国、法国等不同国家地区的三权分立分别有何特征、如何执行、各有哪些优劣。

梁恩荣不赞同通识教科书删改“三权分立”相关内容,因为政治议题是通识科不可或缺的内容,“用孙中山的话说,政治就是管理众人之事。既然是众人的事,那么是不是众人都要认识呢?......要让众人都有机会学,这样等他成为合格的公民就可以履行自己的责任。”他提到,当社会出现争议性议题,教师的职责在于帮助学生理解不同角度、尊重多元观点、厘清背后依据,教育局更应带头讨论这些议题,而非“斩脚趾避沙虫”。

赞一下
(12)
60%
赞一下
(8)
4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