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儿童 需要知道几个事实

时间:2020-06-22 09:1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王振华案件在微信群已经争论了两天,昨天争论的焦点是律师,部分群友认为律师为人渣辩护无耻,律师作为法律的捍卫者不能为了钱出卖良知。大家将矛头指向了陈有西。

    我的感觉,这个事情责怪律师是有问题的,律师辩护是他的职责所在,无论律师怎么为他的当事人辩护,只要他不违法都应该接受。而要不要将嫌疑人治罪,如何治罪?那是法律的问题,不应该将嫌疑人逃脱应有惩罚归罪于律师。

    今天群友的争论更宽泛了一些,涉及到了法律、法官、公诉人,讨论了公诉人是否尽职,法律、法官是否公正的问题,也就是这起案件有没有被权力、金钱影响,是否做到了公平正义。这是好事。

    王振华案件能挑动人们的神经,一个是因为王振华是大资本家,二个是受害孩子只有九岁。人们担心如果资本家能够用钱买到幼童进行伤害,伤害孩子被揭发后还不用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个就太可怕了,真正是天下父母人人自危。

    我就是两个女孩的父亲,看到这新闻再看看我两个女儿,我都心潮难平,真恨不得对姓王的那条老狗棍棒伺候,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但是与群友辩论之后,我还是充满了疑问,也就是我必须知道真相,只有真相才能够解决一切问题。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今天有群友贴出了陈有西的辩护,他说了几点意见:一、网络信息不是事实,如果是事实我不会为他辩护;二、信息不对等,现在能听到的声音都是被害人一方的;三,小孩阴道撕裂不是事实,北京的司法鉴定机构已经推翻了上海的门诊记录与司法鉴定结果;四,王振华只有五分钟作案时间,他自己坚称没有猥亵这个孩子。

    那么陈有西说的就是事实吗?目前这个案件能确定的事实到底有几个?这个我们必须知道,而相关方面有必要有义务向公众交代清楚。

    我们需要了解:

    1、王振华出资十万元找幼女是不是事实?我们需要案件侦查方给出完整的答案。我们要清楚的是孩子年仅九岁,属于儿童。如果出资十万元找幼女是事实,那帮忙找幼女的人与王振华就是绑架买卖儿童了。这应该没什么争议吧?

    2、受害女童阴道到底有没有撕裂?陈有西说没有阴道撕裂伤,他说的肯定不算。你让北京的机构后来居上推翻上海的第一手鉴定,这里面就有大大的疑问。所以我们要知道真实的鉴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结果。如果女童阴道撕裂属实,那王振华就是强奸了,指奸也是强奸。

    3、起诉方有没有将王振华的全部罪行进行起诉?如果上面两条是事实,那么起诉方就是没有做到对罪行进行完全起诉,如此,起诉方就没有做到公平公正,没有尽职尽责。这问题,我们需要起诉方对公众进行交代。

    了解了这三个问题,然后才是律师、法律法官。也就是律师是否撒谎,是否做了虚假辩护?法律是否符合公平正义?法官是否做到了严格按照法律宣判?

    法律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条原则不应该受到任何因素的干扰,这是社会的底线。今天,我们在进行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是法治在一步步地完善之中,我知道这任重道远,但是任重道远她也是希望所在,如果现在因为一个资本家而损害法律的权威,那损失将是空前巨大的。

    所以,我希望有关方面能给出全部的事实,只有事实并依据事实来公正判案才能消除人们的焦虑。今天已经是21世纪了,对儿童犯罪在任何国家都是天理难容的,特别是有钱人以这种方式则更加刺激人们的神经。今天的人们也都很脆弱,而资本家为所欲为消灭的将是人们最后的希望。

    所以,我希望看到谨慎的判决,我们希望看到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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