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新反恐法即将出台 民众何以惧之?

时间:2020-06-03 09:4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01观点

菲律宾众议院委员会上周五(29日)通过《2020年反恐法》后,外界预料草案将于本月6日议院休假前正式生效。可是,是次菲律宾急忙通过新法,惹来民众质疑总统杜特尔特(Rodrigo Duterte)欲借机收窄言论和新闻自由,而新法饱受争议之处,莫过于是对“恐怖主义”含糊不清的定义。

菲律宾众议院委员会上周通过《2020年反恐法》,以取代2007年订立的“人类安全法”(Human Security Act)。纵然两者同样涵概恐怖主义,但后者的罚规不仅更为严厉,同时亦放宽了对执法人员的限制。例如,按新法成立的“反恐委员会”将会取代法院的原有职能,容许当局在没有法庭逮捕令下,可拘留嫌疑恐怖分子最多14天,另可额外延长10天;新法亦容许军方和容许在没有法令下,秘密窃听嫌疑组织和恐怖分子60天。另外,新法亦废除了被错误扣留人士的赔偿条款。

不过民众对新法的质疑,并未因为众议院委员会的通过而冷却。全国人民律师联盟(NUPL)形容该法案为“核准的国家恐怖主义”,并认为过往政府对异见者的打压,使任何人都可能被扣上恐怖主义的帽子;而在表决中唯二投下反对票的众议员Risa Hontiveros和Kiko Pangilinan则关注,长达60天的监控行动“可能会被用来针对批评者和反对派的领导人”。

面对社会的反对声音,国防部部长洛伦扎纳(Delfin Lorenzana)和国家安全顾问艾斯毕伦(Hermogenes Esperon Jr.)虽然已呼吁民众不要过忧,且强调“措施将防止或最小化执法时的滥权行为”。但观乎新法对“恐怖主义”含糊不清的定义,民众的忧虑其实也在情理之内。

新法较旧法广泛

回顾菲律宾2007年订立的“人类安全法”中,条文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任何“在民众间引起广泛而特别恐惧和恐慌”,以“强迫政府屈服于非法要求”,但新法却比旧法更为广泛,即为了恐吓整个或部分公众,并营造“恐惧气氛”,以威胁政府或其国际组织、严重破坏该国基本的政治、经济或社会结构稳定等。与此同时,新法亦对恐怖主义的“活动”有具体的描述,包括造成任何人死亡或重伤、广泛破坏公共和私人设施、广泛干预关键的基建设施,以及干涉武器和爆炸物,而任何建议、串谋或参与上述行为的人,最多将被判终身监禁。

新法中罗列的行为,毫无疑问可被归纳为“罪案”,破坏社会稳定,惟此是否等同于“恐怖主义”仍大有斟酌之处。恐怖主义虽然跟普通罪案,同是包含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安全和财产等非法活动,但其重点在于“主义”一词,即其犯罪行为并非终极目标,而是藉着破坏性的手段,煽动群众恐慌,以宣扬政治、宗教等意识形态主张,从而胁迫他人或政府屈服于其诉求。换句话,在判定一事是否涉及恐怖主义时,当局不仅需要破坏活动的具体罪证,更须举证看不见、捉不住的“犯案动机”,这才是教人心生抗拒之处。

由于国际间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大有不同,这同使“恐怖组织”的定义在国际间亦存有认知鸿沟,情况如被以色列、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定性为恐怖组织的哈马斯。在1987年成立哈马斯,其宗旨本是要将巴勒斯坦,从以色列的殖民主义解放,惟组织早年的抗争手段,却是建基于暴力、自杀式的极端手法,故在不少西方国家眼中,哈马斯犹如自杀式炸弹的代名词。但与此同时,不少巴勒斯坦人不但没有蔑视哈马斯,反而更成为其同情者,依赖组织提供的社会服务,在以色列长期封锁下,补给生存的必须品。俄罗斯、中国和多数阿拉伯国家也没有将哈马斯定性为恐怖组织,反映他们认为哈马斯的活动未至于为恐怖主义。是次菲律宾立新法,如何给予民众信心,也为对政府之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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