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泽远:中美经贸协议谁胜谁负?

时间:2020-01-20 10:1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后,有关这个协议对双方利弊以及胜负的讨论很多。中国网络舆论中有声音认为,美国胜了,中国败了,甚至还有人将协议称为“马关条约的2.0版”。

认为中国“失败”的主要论据包括,协议的英文版本中提到“中国应该(China shall)”的用词超过百处,中文版本中也有80多处,这不明摆着就是中国在处处妥协退让,美国在步步进逼吗?

还有,协议提出,中方将扩大自美农产品、能源产品、工业制成品、服务产品进口,未来两年的进口规模,要在2017年基数上增加不少于2000亿美元(2680亿新元),而且美国也没有完全取消对华产品加征的关税。这不等于在美国的高压下,中国被迫吞下大量进口美国产品的苦果吗?

这些论据都是事实。而且,与中美贸易战爆发初期中方的某些坚持相比,中方在新协议中也确实作出了不少让步,但要把中方的让步说成是失败,恐怕也并不客观。

长达80多页的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

从协议内容上看,美国确实对中国提了很多要求。比如,有关侵犯商业秘密,以前由原告方取证,现在改为由被告方举证。这一变化对经常被指责侵犯商业秘密的中国企业来说,显得十分不利。同时,协议还明确加大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可以预计,要适应这些更加严格细致的保护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新规则,一些中国企业难免要交学费甚至付出沉重代价。

在技术转让方面,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按照市场原则自愿进行,政府不支持、指导自然人或者企业开展扭曲竞争的,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对外投资;在市场开放方面,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并允许美国独资的服务提供者进入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领域,等等。

协议内容显示,美国在贸易战初期、甚至贸易战前提出的不少要求都得到了中方的确认和满足。

不过,协议也并非是美国单方面对中国提出要求,在很多“中国应该”的条款后,还有一句“美国现行措施给予与本条款规定内容同等的待遇”,表明双方需要承担相同的义务。

因此,尽管协议中美方的很多要求被中方接受,但并不等于中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而且,从长远看,认真执行协议对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都有很大的好处。

比如,中国承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执行和程序,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的盗版和假冒、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取消对外资歧视性规定,扩大市场开放程度等等,不仅是为了保护在华外资的合法权益,更是中国深化改革开放,打造更符合国际规范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的必由之路。

坦白说,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雄心勃勃的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案以来,尽管中国改革取得一些进展,但与公众的期待落差仍然很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包括行政部门和国企在内的各种特权阶层和利益集团势力庞大,盘根错节,即便高层决心不小,很多改革措施也是雷声大,雨点小,难以落地。公众对于改革红利的获得感不高,很多领域甚至无感。

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有关内容,以及接下来的中美后续谈判,有望像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一样,成为中国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助推剂。与这个大目标相比,中国在协议中所作的一些妥协和让步并非坏事,更谈不上“屈辱”。

即使从短期效果看,中美达成经贸协议让持续近两年的中美贸易战明显降温,让中国出口企业获得了一些喘息时间,暂时阻止了外界对中美关系全面脱钩的担忧,有助于提振全球经济信心。

因此,说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符合中国、美国以及各方利益,尤其符合中国全方位扩大开放的大格局,并非夸大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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