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民营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结构改革?(2)

时间:2019-12-31 08:0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中国需要非西方定义结构性改革

第二层,中间层的国有与民营的“混合经济”。这里的问题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需要各自的空间,还是大家合作共享空间?体现在今天改革政策中的无疑是后一种思路。必须指出的是,近代以来这种思路(例如“官督商办”)不仅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好结果,而且导致了巨大的腐败。

诚如上面所讨论的“PPP改革”,如果真的落实了,无非会产生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不是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就是国有企业吞并民营企业。这两种情况其实已经在发生。在一些情况下,“公私合作”变成国有资产的“民营化”,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是民营资本的“国有化”。今天,很多官员都在提倡政府在面对国企和民企时要“竞争中立”;实际上,除非是自欺欺人,竞争中立仅仅是乌托邦,完全没有可能实现。政府如何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竞争中做到中立呢?这完全是西方逻辑的简单套用,根本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

如果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就会有另外的改革思路,那就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基于“劳动分工”之上的合作。在一些领域,例如自然垄断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强大社会功能的服务领域(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对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至关重要的领域,国有企业理应占据主导地位,而那些竞争性领域和民生经济领域,民营企业理应占据主导地位。在确定了这些领域(分工)之后,就可以在一个领域引入多个甚至无数个企业,防止垄断的出现,促成企业之间的竞争,保持经济体的开放性。只有当国有企业之间出现竞争时,只有在民营企业之间出现竞争时,政府才谈得上“竞争中立”。

第三层,中小型企业。这里有两个结构性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上面提到的空间问题。对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而言,仍然缺少投资的空间。新空间从哪里来?一方面需要国有企业让渡更多自己不作为、也很难作为的空间,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技术创新。第二个问题是缺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中国大型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天经地义是大型国有企业,它们没有任何动机为中小型企业服务。如果通过行政或政治方式迫使它们服务中小型企业,既不符合经济规律,也不可持续。在很多年里,这些银行在服务中小型企业方面只是象征性的。

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因此需要金融系统的结构性改革,即设立大量意在服务中小型企业的中小型银行(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现在人们只盯着美国的华尔街,这是对美国经济的误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为华尔街所引发,但促成美国经济复苏的并不是华尔街,而是美国大量的中小型银行,甚至是社区银行。

在中国,中小型企业因为不能从正式金融管道得到金融支持,只好转向非正式管道(包括影子银行、P2P网络借贷、地下钱庄等)。这些非正式金融机构往往处于无政府状态,容易酿成巨大的危机,结局是可想而知的。如果维持今天的金融结构,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会越来越困难。

贸易战开打以来,美国(或整个西方)对中国经济提出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对于西方的要求,中国绝对做不到。例如,中国哪有全盘私有化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根据西方所定义的结构性改革(或从前所说的“华盛顿共识”),中国经济的命运必然是悲催的。自苏东计划经济解体以来,已经有太多的经验证据证明了这一点,中国无须再去重复失败。

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确需要结构性改革,但绝非西方所定义的结构性改革。现在人们顺着西方结构性改革的思路来看中国问题,这本身已经成为中国进行有效经济改革的一个巨大阻碍。如果这样下去,改革最终只会演变成意识形态之争,并不会有任何的结果;人们预期的进步不仅不可能,反而会出现巨大的倒退。

中国经济的结构性改革,首要任务是搞清楚中国的经济结构是什么?需要什么样的结构性改革?一句话,中国需要懂中国经济的经济学家。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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