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01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三(4日)出席“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再次阐明要“根据‘一国两制’的要求,完善特区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无疑,一国两制是当下香港政治最关键、也是最多谈论的概念。中央政府近来频频表示,香港执行一国两制有缺失,必须完善其执行机制。经历了长达半年的社会动荡,相信无论何种政治立场的人都会承认一国两制“病了”。支持示威的人认为中央在干涉香港事务,一国两制名存实亡;反对示威的人认为一国两制下港府无力执政,有部分甚至要求“一国一制”。可惜的是,虽然大家嘴边一直挂着“一国两制”,但显然都未把它视作一个有系统的概念,不同政治立场的人各取所需,随意扭曲其意思。对于香港政治而言,接下来的最重大任务恐怕就是理清“一国两制”这个概念的具体内涵。
对于一国两制的根本认识,《香港01》一直强调,绝对不能只说“两制”,而不说“一国”。2017年国家主席...出席香港新一届政府就职典礼时表明,香港必须把握好“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以层次而言,香港是从属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直接向中央负责,不可能是完全互不干涉。中国拥有香港的主权,也衍生了“全面管治权”的讲法,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应被视为互相排斥,事实上,香港拥有高度自治的前提必然是获得授权,谁授予这个权力?显然只能是中央政府。在宪制上,香港《基本法》是衍生于中国《宪法》的全国性法律文件,在宪制秩序上《基本法》本就不可能与《中国宪法》平起平坐,更遑论要凌驾。
而且,“一国”与“两制”不单只是谁先谁后的问题,也是兼容并蓄的问题。只有“一国”原则得到尊重,“两制”才能顺利执行。一部分人将这种对一国两制的割裂式解读形容为“独港”思想。所谓的“独港”并非追求香港作为国家独立的“港独”,而是追求香港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完全与中国政府不所干涉,这种想当然的论述让人啼笑皆非。不论是泛民或是建制,过去不少香港人在理解一国两制时,都多少偏向于这种“独港”思想。不过,这明显不是一国两制设计的原意,更不是香港回归时的主流认识。过去“两制”的存在未有与“一国”产生巨大冲突,故此上至中央、下至香港也就相安无事,甚至很少论及“一国”的重要性;但长期的轻视慢慢令一国两制变质异化,成为“两制”与“一国”互相冲突,将香港利益置于国家利益的对立面,甚至冒起港独思想的局面。
我们必须认清,港独或者不谈“一国”的“独港论”并非香港的出路,亦毫无存在的可能。另一方面,香港肩负了实践一国两制的巨大使命,希望取消特区,实行“一国一制”亦不符合香港与国家的利益。只有正确落实一国两制才是香港该走的路。
“一国两制”并非一成不变
说到一国两制,有上述必然的部份,但其实也有灵活的部份。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制度,实际上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其实,在当下的一国中就有两套一国两制——香港的一国两制与澳门的一国两制,其名称、精神是一样的,但内涵并非完全一样,到底要如何执行和完善,都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也是建基在这种认识上,才会有了“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说法。
澳门所行的一国两制在尊重“一国”的国家意识方面明显成功,但这有赖于其独特的殖民经验、政治文化和社会经济结构,故此中央政府在设计澳门的一国两制时也因应而有所调整。例如,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要比香港的来得晚成立,而澳门《基本法》的编成也很大程度上参考了香港的《基本法》,但两者并非完全一样。澳门《基本法》中没有香港《基本法》45条提到行政长官最终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这固然是考虑到澳门的情况,实际上澳门主流民意对此安排并未见不满。
不过,正如“01观点”指出,澳门一国两制的成功经验并不能照搬至香港,香港必须有合适于香港的一国两制。例如澳门为《基本法》23条立法虽然因2003年香港的反对浪潮而有所延后,但澳门在2008年展开立法工作,并于翌年成功自行立法,没有太大障碍。反之,香港经历过2003年“七一”游行后,23条即被认为是禁区,多年来未重启立法程序。要重新立法,政府必须在此多花工夫向反对声音解释、创造合理的讨论空间,立法细节既要认真考虑如何保障国家安全,但也要顾及香港社会的合理忧虑。所以香港即便为23条立法,其内涵与过程也不可能简单说“像澳门一样”就能马上解决。
又以普选为例,香港特首普选方法必须依《基本法》与国家的框架而制定,这属于宪政伦理的一部分。例如“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本就存在于《基本法》当中,硬行否定提名委员会的要求是违反《基本法》。但框架之内的空间其实是可以发挥的,“8.31决定”虽然指定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但事实上香港政府仍然可以按香港实际情况,在合乎“广泛代表性”的原则下,向中央政府争取为提名委员会的人数和组成办法作修订,让其更好衔接与香港社会的政治共识。
更甚者,中央政府希望以一国两制为统一台湾的方案,而在台湾实施的一国两制,亦不可能与香港或澳门的一国两制完全一样。例如,台湾现在已实行普选总统的制度,如果有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也很不可能改变其制度,包括取消普选台湾地区行政长官。考虑到一国两制是个长远制度,香港人更应明白,正确与全面认识一国与两制的内涵与关系,才能纲举目张,也才是香港发展的务实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