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咏红:陈同佳被政客消费成法律弃儿

时间:2019-10-25 12:3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在台湾涉杀人重嫌香港青年陈同佳自愿返回犯罪地受审,为罪刑付出代价,希望社会能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没想到,在台湾执政的民进党政府出神入化的政治操作下,这个台湾的通缉犯却返台投案无门,被迫在法外“流浪”。

香港反《逃犯条例》社会抗争尚未止息,陈同佳出狱又牵出新的争拗。今年20岁的陈同佳去年与女友潘晓颖在情人节期间到台旅游,返港后对警察供认在台湾杀害了女友并弃尸。然而,由于香港实行的是普通法系,对域外罪行没有司法管辖权,港台之间也没有司法互助协定,最终香港高等法院只能以洗黑钱罪将陈同佳判刑29个月,经扣减刑期,他在本星期三出狱。众所周知,港府欲强行通过《逃犯条例》的一个直接原因,也是为了将陈同佳引渡到台湾受审,这也是潘晓颖母亲的诉求。

如今,港府已正式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而在狱中接受了宗教洗礼的陈同佳上周五(18日)去信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决定刑满后到台湾自首,林郑也承诺特区政府会积极为其提供协助。岂料,遇上台湾选举在即,民进党搬出操弄两岸与台湾主权课题的拿手好戏,把一个罪嫌接受法律制裁的愿望操弄成维护台湾司法主权的大文章,生出诸多理由与说辞阻拦。

台湾陆委会20日接连发声明称,设下香港须先与台湾有司法互助的门槛,“而不是单单将人送过来”,声称“我方有必要先对相关人员入采取管制作为”;晚上又直批港府此举是企图将台湾纳入“一中”框架,“背后有政治力量精心操作”。

台媒报道,陈同佳被台湾移民署注记管制“不核发登机证”,意即他将无法登上台湾航空公司的飞机,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还称,此事“非常诡异”,是港府企图合理化修订《逃犯条例》的圈套。

估计是忌惮台湾民意反弹,倒过来伤害民进党与蔡英文的选情,陆委会在陈同佳预定出狱的前一天下午5­时又使一计,临时表示将派员到港押解陈同佳赴台受审,此举很快就被香港拒绝,理由是不能接受台湾跨境执法。

台湾政府各部门则继续口径一致地声称,硬坳实行普通法系的香港和实行大陆法系的台湾,都对陈同佳案有管辖权,连总统蔡英文也亲上火线,正义凛然地宣称“香港不办,我们台湾來办”。

他们将自己在岛内为对付政敌而磨练得炉火纯青的诡辩术与表演术拿出来对付港府,千方百计拒收陈同佳的做法成功地将了港府一军,但台湾一众政客强词夺理、事实放两边,选举摆中间,践踏司法正义的做法,更让人瞠目结舌,摇头叹息。

在香港反修例社会抗争中,港府进退失据,让人诟病。在这次陈同佳赴台受审事件中,有香港与国际舆论形容陈同佳沦为“司法人球”,被港台政府踢来踢去,还有香港泛民议员站在台湾一边认同台湾官员有理由怀疑,就显然失公允。因为,港府这次的确是一板一眼地谨守法律,操弄政治的是台湾政府,凸显在标榜民主的台湾,法律为政治服务的窘境。

而在台湾,主管事件的几名事务官昨天都恼羞成怒。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公开“劝管牧師(陈同佳的牧师管浩鸣)少讲两句话”、内政部长徐国勇更失态对媒体发飙。另一方面,管浩鸣牧师担心陈同佳成为政治筹码,几时赴台投案如今未有期。香港建制派议员建议,陈同佳不如到明年1月台湾选举后才赴台,只有政客们的选举需求过去后,陈同佳才有可能在台湾得到公正的审判。

这个建议,再次反映出过度政治化的现实中,司法对政治绕着走、对选举避着走的无奈。

回到这次争议的主角——陈同佳。他是全港最著名的罪犯,假如不接受惩罚,他很难在香港正常生活下去。在宗教信仰与家人的支持下,这名青年拿出勇气到台湾面对牢狱;不幸的是,被政治扭曲的疯狂政客们可以忽视社会整体利益,枉顾司法公正,当然也不在乎一个年轻人悔罪与重新做人的渴望。陈同佳在19岁之龄涉嫌杀人,20岁又见证政客的拙劣表演,这些对于他的心灵与未来人生会产生什么影响?想想真让人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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