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钧纶:陈同佳比木马还恐怖吗?

时间:2019-10-23 06: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作者:张钧纶

引爆反修例运动的导火线人物、港女箱尸案的嫌犯陈同佳将在23日出狱,陆委会22日致电港府,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来台受审。先前港府透过港警向警政署释出陈同佳有意来台投案的消息后,从蔡总统、行政院长苏贞昌以下,陆委会、法务部、移民署大小官员纷纷表示,这是港府转移焦点,矮化台湾主权的招数,拒绝陈同佳“被投案”。苏贞昌甚至声称“我们不会上当”,政府显然把陈同佳当成是木马屠城记的木马,认为他是“希腊人的礼物”,肯定有啥阴谋。

蔡政府官员甚至引用《纵囚论》的“上下交相贼”来形容必定有诈,国安局长邱国正也指出“时机不妥”。问题是,“反修例”运动发生在香港,陈同佳来台受审,会引发何种国安危机或社会动荡?这么多的发言里,也没有一个人能具体说出港府“到底有什么阴谋”,陈同佳此时来台受审到底有什么副作用。这也反映出民进党及掌握话语权者在操作“反中牌”病态阴影下的集体失智。

陆委会说:“这样的政治操作无疑是没有送中条例的送中实践,矮化台湾主权”,但陈同佳并没有送去大陆,而是要送来台湾,却称这个“送台实践”是“送中实践”,不就等于承认台湾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陆委会日前还坚持台港要先签司法互助协议,说是为了主权。陆委会的理由是,港府与澳大利亚等30个国家都签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证明这些国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那么,世界上除了这30个国家,其他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吗?陆委会这些说法,完全经不起推敲。

回顾今年5月9日,陆委会针对送中法案还说,港府“把原本可单纯处理的个案,以复杂且受到高度质疑的修法方式来取代,我方绝对不能接受。”那时陆委会的态度是要求个案处理。结果到了10月21日,陆委会及法务部口径一致地“偷换概念”,加码要求港府必须先签“司法互助协议”才准把人送来台湾,“没协议,没送台”,拿台湾司法当“护主权、骗选票”筹码。先前指责人家弄复杂,现在又是谁在搞复杂?

22日傍晚,陆委会终于从善如流地接受以个案的方式处理陈同佳案。原本一开始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开大门、走大路”,展现台湾社会尊重司法独立及对维护司法体制的作为,经过这几天“政治考量”的折腾,终于回归务实的个案处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只是事已至此,陆委会所谓的“一中操作”,国安局所谓的“时机不妥”到底哪里不妥?陈同佳又对台湾造成什么样的国安危机?蔡政府还是没能说清楚。

(作者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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