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权法”最辣处:要重回“年检”时代

时间:2019-10-22 07:5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美国众议院通过了《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很快就会提交参院审议,相信通过的机会很大。中国中央政府对此强烈反弹,相关部门均第一时间作出谴责。

表面上看,中国中央政府是不满美国介入香港事务、干涉内政;然而,法案所谓支持香港民主、自由均属姿态,法案最关键之处,是要美国国务卿及商务部每年提交报告,以证香港环境符合特殊待遇。这将令中国重回上世纪90年未入世前,每年要花费精力及作出妥协,争取美国批准“最惠国待遇”的状况。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内容中,声称支持香港建立真正的民主选举、保障言论自由等等,都只属政治姿态。法案中第四节及第五节,才是真正的辣招,目的就是要通过每年审查,挟维持香港的特殊地位以牵制,情况仿如当年入世之前,每年都要花精力去纠缠“最惠国待遇”,这才是最触动中国神经之处。

中国入世前 美每年审批最惠国待遇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第四节指,对1992年的美国-香港政策法做修正。美国国务卿每年应向国会就香港自治情况是否仍符合特殊待遇提出“认证”(certification)。

第五节则要求美国商务部提交年度报告,确定香港政府有否确切执行美国针对敏感两用物品(dual-use items,泛指军民两用)出口规定,并评估受美国出口法令管制的两用物品有无被用于发展中国的大规模监控系统等。
 

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作者: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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