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社:由三部特色影视追述“特赦”

时间:2019-07-10 15:0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最高特赦》剧照。(档案照)

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继四年前为庆祝抗战胜利70周年而专门实施的特赦,又回到公众的视野之中。这次特赦,除了依旧赦免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等有关服役罪犯外,还有其他九类罪犯都在赦免之列。

中国既往的赦免历程,包括回归中国已经有22年时间的香港,关于涉及赦免的往事,有三部特色电影对追述“特赦”事件起到很好的展示和宣介,也对我们就特赦成效的期待,更具有画面感和感性认知。

中国电视连续剧《最高特赦》:这是以新中国成立之初,在西南“剿匪”中捕获的美貌女匪为原型的一部连续剧。新中国成立前后,由于蒋介石政权有意组织和国民党散兵游勇聚集为匪,土匪数量激增,达到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程度,最多时曾达到200多万人。土匪武装大搞暗杀恐怖活动,袭击新政权机关,杀害军政人员和进步群众,抢劫财物、强奸妇女、放火投毒,扰乱社会秩序。

时任中共西南军区参谋长的李达亲临黔南指导剿匪,得悉布依族女匪首程幺妹被俘,部下对其处理有不同意见时,将情况呈报毛泽东,并说:“主席,这个女匪首,下面有的要杀,有的要放。”毛泽东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为什么就不敢来个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程幺妹经毛泽东特赦后感恩戴德,立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几番上山与残余匪帮谈判促其下山投诚,又带领解放军上山搜剿负隅顽抗的土匪,终于使贵州黔东南一带的土匪被完全剿灭,立功赎罪获得新生。

中国电影《特赦》:这是个鲜为人知的真实故事,反映中国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40多名在押囚犯因在大地震中英勇救人而得到国家特赦的事迹。1976年7月28日,唐山发生7.8级强烈地震,震中裂度高达11度,整个城市夷为平地,造成24万2000多人死亡,16万4000多人重伤,7200多个家庭全家罹难,4204人成为孤儿。地震发生时,60万人被埋在废墟下。24小时之内,幸存下来和赶来救援的人凭双手救活了30多万人。

当时唐山监狱关押着300多名犯人,震后幸存下来的200多名犯人组成一支特殊救援队伍,在震后24小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共救活了112个人,并且救援后全部归队,无一逃逸。

香港电影《金钱帝国》:这是以1963年至1973年间发生的关于香港警察的故事为原型的电影。当时,整个香港警界陷入金钱腐败之中,贪腐受贿金额合今天币值的5000亿之巨。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警察贪污成风,仅收取“黄赌毒”的贿赂,每年就达数十亿港元。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廉政公署成立10个月,接到有关贪污的投诉5958宗,涉及大量警员。1977年9月,廉署对尖沙咀警署重手出击,不到一个月就逮捕了260余人,其中高级警务人员22人,几乎将该警署一锅端了。逮捕行动从尖沙咀开始,向周边警署扩散。众多警察意识到,廉政公署不仅断他们的财路,还威胁他们的人身安全。

1977年10月28日,数千警察到湾仔警察总部请愿。游行至廉署执行处总部,近百名警察闯入闹事,拆下廉署招牌,砸毁廉署大门,围殴五名外籍廉署官员,一些警察要求撤消廉政公署。为尽快平息风波,时任港督麦理浩被迫于11月5日深夜发表紧急特赦令,宣布除非涉及非常严重的罪行或已经展开调查的案件,对警员在1977年1月1日前所犯贪污罪行不予追究。

港督特赦令颁布之初有民众反对,有些警察也得寸进尺,要求将廉署并入警务系统。港英政府的做法是立即通过《警察条例》修正案,规定任何警员如果拒绝执行命令,将被立即开除且不得上诉。这样一来,闹事的警察只能偃旗息鼓,不再发声;而当初反对特赦警察的香港民众也发现,这项既往不咎的措施实施后确实有效,于是也不再坚持己见:赦免个别警察的“原罪”,换来动荡平息和社会稳定,也使得那些涉事警察有了“重新做人”的愿望。正因如此,在后来的岁月里,廉政公署发挥了重大作用,香港成为全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特赦贪官或毁反腐成果

有了既往的上述经历,在最近香港“修例”风波中,大批香港市民冒雨走上街头,举行“撑警察”和平集会,包括梁家辉、谭咏麟、钟镇涛等香港艺人也到场参加“撑警察、保法治、护安宁”和平集会,认为“反修例事件”中有人颠倒黑白,示威者发起堵路等行为已超越底线,而警察保护市民、维持秩序,却受尽侮辱,所以要支持警察。这是当年事件后所演绎的“浪子回头金不换”,也就是当今的香港警察早已树立起秉公执法的形象,这也是延续上述的后话。

三部影视作品各有特色,但都是以真实事件改编而成,一则是关于中共最高领导人“特赦”个别罪犯的事情,一则是大陆的群体罪犯在特定情况下自我救赎的过程,和美国影片《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前者是法定的“特赦”,后者是被诬陷后的自我救赎;而《金钱帝国》更是表达被“特赦”前,集体应当“被救赎”的现实映照,也就是当年港英当局为了换取香港治安的稳定和大力推进“廉署”治下的成效,而作出的权宜之计。

正因为上述有关“特赦”的表示形式中,有当年港英地区、如今香港特区“既往不咎”的先例,所以当下一些中国大陆学者,也对以“特赦贪官”换取公开个人财产制度的设立,并且从上述事例和个人“理论”上提出了建议。但是,“橘在江南以为橘,在江北以为枳”,对那些呼吁“借鉴香港成功案例”的人而言,必须明确的是,当初特赦警察,是在廉署成立伊始,后续工作尚不能有效跟进时的过渡性安排,或者说以退为进。在香港已经回归中国22年的今天,包括警察在内的公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士,一旦面对涉嫌贪腐的指控,均须接受廉署调查的制度性建设已经相当完备,不会再发生以前的情况,再以辱警方式表达诉求,当然是悖理的事情。

不仅如此,由上述反观中国大陆的贪腐已经成为沉疴宿疾,并且需要刮骨疗毒的当下,对正在推进“诚信建设”的社会变革而言,如此“借鉴”必将使得征信系统的建设遭受重大打击。尤其值得说明的是,在强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方式强力推进反腐运动的当下,赦免贪官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如果真的这样做,不仅此前的反腐成果毁于一旦,而且用这种方式继续推进反腐,无异于饮鸩止渴。

1984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南非图图大主教,在曼德拉当选南非总统后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特赦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慎刑恤囚、明刑弼教,也将带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成效。当然,就特赦的制度设计而言,不过是体现刚柔相济的一个怀柔之策,最主要的还是对特赦对象在获得特赦之前,就加强法律的权威,使其免于“获得特赦”的境地,就像卢梭名言所述的: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诚如所言,如果“在公民的内心里”的法律得以很好地实施,何来需要特赦?

(作者是中国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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