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博砚
长荣空服员罢工进入第12天了。据媒体报导,有部分空服员已经试图取回个人证件,回到工作岗位了,但同时,缴交证件给工会、参与罢工的人数已突破2,300人,显见这次罢工趋向僵持。
不同于三年前的华航空服员罢工,及今年的华航机师罢工,这是第一次发生在民营公司的罢工行动。此外,相较于华航,工会与公司协商的过程中,长荣公司的态度明显更为强硬。
工会诉求劳工董事违法吗?
这次罢工的焦点之一是设置劳工董事,《国营事业管理法》第35条规定,国营事业的公股董事应该要有工会推荐的代表,因此大多数国营公司都有设置劳工董事。华航在上次罢工抗争前,也已设有劳工董事,所以这并非上次罢工的重点议题。
但是对于私人企业而言,设置劳工董事意味着让劳工参与公司决策的过程,在一般私人公司中甚难想像。何况长荣被外界称为保守型家族企业,更容不下任何外人进入董事会。
长荣资方与劳方对于设置劳工董事的立场不同,这要从罢工程序谈起。而依据现行的《劳资争议事件处理法》,罢工其实有很严格的条件。
首先,罢工的原因,必须要是针对劳动条件的“调整事项”。也就是说,如果争议是来自于法令、团体协约等文件赋予劳工的权利,是不能罢工的。因为这些是资方依法要给劳方的待遇,保障这些条件是行政机关的责任,若不遵守,当然就会有行政上的处罚。
而长荣资方认为劳方争取劳工董事与劳动条件无关,所以不应是罢工的原因。显然长荣认为,劳动条件只能是传统认定的工资、工时等,对此,多位劳动法学者均否认长荣的看法,也在日前立委质询劳动部长许铭春时,受部长肯认“合法” 。
设置劳工董事这项诉求强调的是劳工(工会)参与公司经营运作、企业治理民主化,希望公司在经营方针、管理措施上可以兼顾劳工利益。虽然现行法没有规定,但也没有禁止。而公司之所以无法担保劳工董事的产生,是因为公司的董事都是选任的,所以除非有大股东支持,否则很难有劳工董事的选任;除非公司与工会签订团体协约,让“公司推动劳工董事设置”成为团体协约的内容。
接下来,罢工程序必须先经过调解,调解不成后,才交由工会会员投票,工会必须以直接、无记名的方式投票,且经全体会员过半数同意,才可以罢工。因此,一个劳资争议的争执,从最一开始到实际罢工,需耗时许久。
工会组织率低,台湾人对合法罢工无感
事实上,有些职业是不能罢工的,或是必须先由劳资双方约定“必要服务条款”才能罢工,例如医院员工等。不过如果以德国的角度来说,这个必要服务提供的“服务”,在习惯享受便利服务的台湾人眼中,一定很不便利。
另外,台湾工会的组织率甚低,仅有百分之十五的劳工加入企业工会,乃至职业工会大多只有办理劳健保的功能。这些数据都反映出,台湾劳工对于“利用法律规定去争取权利”仍没有概念,或是无感。
整体来说,罢工在台湾非常少见,所以我们看到的罢工新闻多是国外新闻,例如有些欧洲公司,一年可能就罢工了数次。但对台湾人来说,罢工就是一个难以想像的事情,我们的忍耐度非常高,总是要到达一个临界点,才有可能爆发。
所以,这些积极参与罢工的劳工,即使在心理层面承担了很大的压力,也愿意冒着被清算的危险选择罢工,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不采取较激烈的手段,是没有办法解决问题的。
台湾劳资关系不对等,罢工是劳方对抗资方的手段
在上次华航机师罢工就被提讨论的罢工预告期,在这次也重出江湖了。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工会即依据法律通过投票,这意味着着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罢工,此作法不就是预告吗?长荣公司在此之后,除了持续谈判之外,是否有提早准备好罢工的人力调度、旅客处理等问题?这点其实也应该要深入检讨。
罢工确实对民众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如果罢工的行业是公共服务业,预告可以降低影响,但是预告同时也会减低罢工对资方的冲击,甚至会造成工会或会员的压力,所以制度的选择就必须非常慎重。
以年初的机师工会罢工为例,如果机师在一月预告大年初一、初二罢工,即使已经预告了,大家还是出不了国,甚至浪费一个春节假期,民众会愿意接受吗?如同上面所说的,台湾劳工对于争取权益一事仍是无知或无感的,长期下来,在劳资关系上,资方的地位依然远高于劳方。罢工权等劳动三权,就是法律赋予劳工用来对抗资方的手段,也是国家设置来平衡劳资关系的方法。
所以,如果我们还要规定更严格的罢工条件,必然会使这个劳资关系更失衡,政府也会需要花更多力气去维护劳方权利,否则,这些为公共利益牺牲的劳工,得不到任何权利保障。
长荣航空公司虽然是一个家族型企业,但其实早已上市,有非张家的股东。然而台湾长期以来的公司法制,在实务上仍无法落实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这也是这次罢工难以解决的根本问题之一。
来源:《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