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昨晚(16日)就香港《逃犯条例》修订事件发文,呼吁随着特区政府暂缓修例工作,各方宜应畅所欲言,大方理性表达意见,凝聚更广泛的共识。
这篇题为《理性对待修例 维护香港法治》的文章也提到,策动不明就里、对修例一知半解的普通市民上街,“比拳头”“秀肌肉”,让人难免怀疑其背后政治目的,即摧毁特区政府管治权威,破坏香港与中国大陆关系,攻击中国中央政府。
全文如下:
两日来,香港各界对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决定暂缓修订与移交逃犯相关的“两个条例”,纷纷表达支持。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等也对这一决定表示支持、尊重和理解。
林郑月娥本月15日发表谈话,宣布特区政府暂缓将有关修例法案提交立法会二读审议,以便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令社会尽快恢复平静。
无疑,林郑月娥的决定,是期待香港社会各界有更多的理性表达,共同推进法治进步。
当前,对待修订与移交逃犯相关的“两个条例”,香港出现不同的声音,认同者联署表达支持,反对者上街游行示威甚至演出骚乱事件。
观察者认为,对此次修例,首先要看待其初衷。
香港特区政府今年2月启动修订工作,4月向立法会提交了《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以使香港可与尚无长期司法协助安排的司法管辖区展开个案合作。修例旨在处理有关香港居民涉嫌在台湾杀人案件的移交审判问题,同时堵塞香港现有法律制度的漏洞。
目标和方向没有问题,修例也符合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那就应审视修订内容和草案条文。
早前,特区政府向社会大众公布了相关条例草案,并在咨询期内采纳了各界提出的部分建议。条例草案明订了严格限制适用范围的条文,并对移交逃犯程序设置多重限制。
不知反对者是反对草案条文内容或修例目的,还是反对草案进行立法会二读等程序,抑或就为了反对修例。
真理越辩越明。修例正在处于讨论阶段,特区政府暂缓修例工作,社会有了更多讨论的时间和空间,各方宜应畅所欲言,大方理性表达意见,凝聚更广泛的共识。即使修例完成,各方也有机会继续检讨和表达意见,以推动再修订。
此时,策动不明就里、对修例一知半解的普通市民上街,“比拳头”“秀肌肉”,似有难言之隐,让人难免怀疑其背后政治目的——摧毁特区政府管治权威,破坏香港与内地关系,攻击中央政府。在有些人眼里,凡事只要香港与内地、与中央政府沾点边,就反对,即所谓“逢中必反”。
及时修补法律漏洞,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犯罪,是香港维护法治核心价值的必然要求,亦是香港避免成为“避罪天堂”的责任。合作打击犯罪,亦世所认同。
香港社会各界应把握好沟通机遇,更充分、理性讨论条例草案,定能求同存异,聚同化异,进而达成更大的共识,共同推动香港法治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