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和平示威最终演变成暴力事件,激进分子冲击警方防线,警方以橡胶子弹和布袋弹等武器反击驱赶占路示威者,政府定性事件为暴动。香港社会再陷动荡,事态发展令人痛心。港人和平合法示威权利必须扞卫,然而警方制止违法占领亦是职责所在,各方必须冷静克制,避免暴力冲突升级蔓延。野火烧不尽,政府必须面对现实,即使今天能够驱散占路示威者,明天他们又有可能重来;示威者亦要面对现实,今天阻得了立法会开会,不见得可以永远阻下去。修例问题最终仍得在制度内处理,和平示威敦促立法会“良心投票”,可以避免冲突,减少对香港伤害。
激进分子挑起事端 暴力行为应予谴责
暴力事件中,有72人受伤,当中有警员和示威者,也有新闻工作者。警方形容激进示威分子是“暴徒”,以削尖的铁枝和砖头等作为武器攻击警员。一些示威者和同情者则指控警方“过度使用武力”,导致有示威者受伤。修例风波令香港社会再度撕裂,如何看待这次乱事,很多人其实又是根据政治立场归边,只看自己想看到的电视画面、说自己想相信的论述,并非实事求是。
由昨晨8时激进示威者出动占领街道开始,各大电视台新闻一直有现场直播跟进,只要愿意客观看待事情经过,应当承认原本在政府总部一带的和平集会突然变成占领行动,不是“临场自发”,而是以一群黑衣激进分子为骨干,他们“有备而来”,行动亦很有组织。警方对于示威者占领多条街道,最初采取克制态度,未有清场,直至下午3时左右,部分激进示威者冲击警方防线,向立法会推进,事态才急转直下,警方开始使用催泪弹和布袋弹等武器反击,驱赶占路人群。
警方使用武力是否合度、有否伤及无辜,事后可以调查检讨,如果证实过分,应予谴责;部分激进分子发起暴力攻击,亦是铁一般事实,必须强烈谴责。各界应当将小撮暴徒与其他和平示威者区分开来,不能因为政治立场,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视而不见,变相包庇纵容。警务处长卢伟聪一度形容这次事件为“骚乱”,其后警方新闻稿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定性事件为“暴动”。从法律角度而言,香港只有暴动罪,没有“骚乱罪”;论中文字眼,两者在规模层次上有微妙分别,暴动予人观感更严重,惟英语都是同一个字“Riot”。Riot的定义,就是有一群人以暴力破坏和平秩序。以平常心看待激进分子的暴力行径,应该承认昨天发生了暴动或骚乱。
香港发生乱事,成为了国际焦点,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警告,倘若港府通过修例,美国国会“别无选择”,将重新评估香港是否仍享有高度自治,又说“美国与香港人站在一起”,北京旋即抨击是干预香港和中国内政。当前中美关系紧张,华府打“香港牌”呼之欲出,在北京眼中,佩洛西的声明形同要胁港府、离间香港与中央关系,现在民阵呼吁国际社会介入向港府施压,绝非明智之举,只会令北京更提防外国势力插手,港府撤回修例回旋余地变得近乎为零。
占领行动瘫痪政府总部一带交通,立法会无法如期开会审议修例,从阻挠会议角度而言,示威者算是暂时达到目标,不过政府亦表明不会撤回修例,动荡持续多久,实属未知之数。
港人不爱暴力 何苦自残自伤
修订《逃犯条例》,触及港人对内地的信心信任问题。对政府来说,最理想结局当然是条例通过后,一切安稳正常,中央以实际行动证明不会滥用移交机制,经过一年半载,市民明白是“虚惊一场”,就如高铁一地两检一样,然而就算这种结局可以成真,当局也必须想清楚即时代价。政府强推修例有违民情,管治权威可能一去不返;民情沸腾社会动荡对香港伤害有多深,实难以预料。政府与其等待出现“最理想局面”,较稳妥做法还是暂缓修例从长计议;另一选项则是让立法会议员“良心投票”,按制度和程序处理修例草案。
这次政府修例失策失算,惹来社会反弹。目前民情跟2014年占领运动确有接近之处,然而当年占领以失败收场,就算现在真的来一次“占领运动2.0”,也不见得一定对反修例有帮助,反而可能令社会撕裂恶化,乱上加乱,付出更大代价。以为激进暴力手段施压,一定比和平理性抗争为强,是全无科学根据的错误想法。港人不爱暴力,唯盼我城平安。香港七大宗教领袖举行座谈,呼吁政府市民以克制、和平方式寻求解决之道,10间大专院校校长亦呼吁各方冷静。示威者应该三思,以自残方式暴力抗争,是否真的比和平示威更有机会达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