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的优良制度
因此,如果从量化的角度看,中国因为没有家族统治,能够参与到政治过程的人数会远远多于西方。
中国传统的优良制度远远不止这些。就基本制度来说,除了“三层资本”制度和“内部三权”制度之外,还至少应当包括如下几项重要的制度:
一、政教分离,即“敬鬼神而远之”。中国文化承认宗教生活,但认为宗教是个人的私生活,不能用来影响政治,用来执政。在西方,早期政教不分。政教分离是一个漫长且充满血腥暴力的过程。而在广大的穆斯林世界,直到今天仍然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
二、政商分离,即“士、农、工、商”。“商”或者金钱不能直接转化成为政治权力。尽管商人不能自己参与政权管理,但商人的后代是容许和鼓励参加科举考试而进入政权的。商人也经常可以“购买”一些不那么重要的政府职位。
三、“有教无类”,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中国文化一方面承认社会事实上的不平等,但同时又强调通过制度设计可以实现平等,或者接近平等。科举考试制度是建立在“有教无类”基础之上的。对人的认识,中国没有像西方那样基于种族、肤色、宗教等之上的分类方法,而只是把人分为“文明的”和“野蛮的”,而这两者之间的差别也只决定于是否接受了教育。
四、经济管理和发展作为政府的内在责任。近代之前,中西方对政府和经济关系的看法大致一致,但近代之后,西方资本主义崛起,资本变成社会的主导因素,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就变成了资本的专利。今天,在西方,如果有人提倡政府干预经济,那就会被视为“不正常”。这也正是今天西方所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政府知道经济出现了问题,但没有权利来干预。
在中国文明里,管理经济和发展经济一直被视为是政府的内在责任。二战以来,在亚洲,只有日本和“四小龙”(韩国、新加坡、台湾和香港)逃避了“中等收入陷阱”。在这些经济体之后,中国大陆和越南也迅速崛起。而这些国家都属于儒家文明圈,都享有“发展经济是政府的责任”的经济哲学。
也应当强调的是,所有这些优良制度,之所以成为“优良”,是因为它们都能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不仅适应新时代的需要,更要引领新时代。而“更新”就是制度的自我革命。
如此看来,在提倡“文化自信”的今天,迫切需要一场新的“新文化运动”。这场运动既非“复古”,也非“西化”,更非拒绝现代化。它应当是文明的、进步的、先进的,甚至具有革命性的。如果“文化自信”演变成了“复古”、排斥其他先进的文化、拒绝人类社会现代化所需要的共享价值,只会导向国家的封闭和落后。封闭就要落后,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中国以往的历史教训,也会是今天的历史教训。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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