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尽快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2)

时间:2019-03-14 08:0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这些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电子烟在青少年中的迅速扩散。华尔街日报2016年12月的一份报道显示,2011至2015年期间,美国中学生吸食电子烟的人数增加了900%。高中生吸食电子烟的人数占比从2017年的11.7%增加到2018年的20.8%,增幅高达78%。达特茅斯学院Norris Cotton癌症中心研究人员发表在PLOS ONE上一份名为《量化分析电子烟对美国全民健康的益处与危害》的研究报告中估算:2014年,电子烟帮助了约2,070名吸烟者在第二年成功戒烟,但是同时将会有168,000名从未吸过烟、年龄在12到29岁之间的人,在尝试电子烟后开始吸烟并且在35到39岁间成为重度烟民(daily users)。

面对电子烟带给青少年的不良影响,美国已逐渐建立全面的联邦、州和地方政策体系来监管电子烟。

自2009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开始对各种传统烟草进行监管。但直到2016年8月起,FDA才最终确定将监管范围扩大至电子烟等新兴产品,政策包括:禁止向21岁以下消费者出售电子香烟和烟油;禁止销售尼古丁浓度超过一定量(例如超过40毫克/毫升)的电子烟和烟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电子烟广告进行限制;对电子烟和烟油征收州消费税,以实现与其他烟草制品相同的税率,并将税收保持在足够高的水平,以此来阻止青年人开始和持续使用电子烟等条款。

据The Hill于今年1月19日报道,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表示,除非明年青少年吸烟率有所下降,不然电子烟在美国市场的发展未来不容乐观。此外,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局长斯科特•戈特利布(Scott Gottlieb)表示,如果相关公司不停止向年轻人推销电子烟类产品,他可以预见到整个电子烟类产品将从商店货架上被撤走。

事实上,美国并非唯一对电子烟有相关管制的国家或地区。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泰国、巴西、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和日本等国对电子烟都有相关的管制条例,部分是全面禁止,部分是有条件禁止。

中国必须吸取欧美等国的经验教训,在危机显露前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对电子烟实施监管。

从现象上看,电子烟在中国正被包装成带有互联网元素的产品进行推广。2019年开年以来,罗永浩为朱萧木站台、前同道大叔创始人蔡跃栋创立电子烟品牌并在朋友圈出售,都显示出电子烟所被赋予的互联网元素。而互联网元素对年轻人尤其是青少年的效果是明显的。

一直以来的普遍观点认为,电子烟不属于《烟草专卖法》监管范围,监管机构也未针对电子烟另行出台相应法规,因此国内大多电子烟处于 “三无”状态。直到2018年8月底,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明确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这是可喜的一步。但是作为吸烟大国,中国应该借鉴美国的经验,及早完善对电子烟的全面监管,包括产品设计,广告宣传,销售渠道,从而有效遏制其在青少年中的扩散。这样做,不是为了消灭这个市场,恰恰相反,是为了正确扶持这个市场。

(作者介绍:陈歆磊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市场营销学教授、副院长;李嘉怡系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责任编辑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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