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轰动一时的“陕西千亿矿权案”联合调查组昨天公布调查结果,最高人民法院所谓的“卷宗丢失”实为举报人王林清故意所为。受访学者表示,调查结果有说服力,但事件已对司法公信力造成影响,估计在下个月全国人大召开会议时,对最高法工作报告的反对票可能会比去年多。
官方把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称为“凯奇莱案”。新华社昨天报道,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凯奇莱案”最高法院二审合议庭承办人王林清,因工作中对单位产生不满而窃取案卷材料。
他的不满包括:2014年私自以最高法院某直属单位名义举办培训班并私分办班利润而被纪律处分;2016年11月参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因被查出多处涂改个人档案受到诫勉而未被推荐;2016年11月25日傍晚被庭长要求加班起草“凯奇莱案”二审法律文书,否则工作得交别人。
王林清窃取卷宗的目的是“给单位制造麻烦”,使新合议庭承办人不能顺利进行后续工作,最终迫使单位让自己继续担任承办人。
调查显示,王林清在25日晚23时来到办公室,把全部正卷和部分副卷材料带回家。他在28日向庭长谎称案卷丢失,隔日被通知退出合议庭。
“凯奇莱案”2018年1月二审宣判后,王林清多次与当事人赵发琦见面,并在8月前后经赵发琦介绍认识崔永元。崔永元帮王林清录制反映所谓“凯奇莱案”案卷丢失、监控视频“黑屏”等问题的视频,这些视频后来被分段在网上发布。崔永元在网上发布的副卷材料也来源于王林清。
联合调查组认定,“凯奇莱案”合同的性质应为合作勘查,而非探矿权转让。调查组也认定,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是正确且并无不当。王林清涉嫌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高法院关于“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的二审判决及再审结论,也被联合调查组认定为实体正确,但在经营利润的认定和计算上存在瑕疵。
调查也发现,最高法院监察局原副局级监察专员闫长林涉嫌接受当事人请托,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过问案件,但不存在对王林清“打击报复”问题。闫长林涉嫌违规过问案件违纪违法问题,已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调查结果符合逻辑,整件事主要是王林清本身的品行问题,不牵扯到最高院领导的罢免。
他说:“此前外界揣测最高法院院长会否被扳倒,我当时就认为不可能,因为那将对中国司法的公信力造成爆炸性的问题。文革时期连副总理都被扳倒了,但最高院院长却没有被动。”
不过他也指出,王林清、崔永元制造出最高院有问题的印象引起很大的反响,显示民众本来就对司法公信力不够信任,法院还有许多待改进之处。
他认为尽管调查组查明问题主要出在王林清,但也暴露出最高院卷宗管理不当,以及推进员额制时不够十全的问题。他说:“王林清的老师告诉我,他是个聪明的高材生。这样的人在法院推行减少员额改革时被淘汰,自然会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法院在化解这个矛盾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得做。”
朱景文因此预测,全国人大下个月审议最高院的工作报告时,投的反对票会比去年多。
至于崔永元的责任,朱景文认为,关于崔永元披露的信息不多,可以推断的是他肯定需承担某些责任,但因他只是传播者,不是伪造事实的当事人,法律对此会有所区分。(北京特派员游润恬报道)